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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台北市市區內整治最為完善、最熱門的親山步道應該非知名的四獸山步道莫屬了,其步道系統完善、四通八達,可以說是老少咸宜,四獸山步道或稱四獸山市民森林是虎山、豹山、獅山和象山四條步道合稱。這些親山步道設施完善,有休憩座椅、公廁、涼亭及清楚指標和導覽路線資訊,不必帶路線圖也不會迷路,行程依個人體力可長可短,真是名副其實的大眾路線。其中象山親山步道更是許多市民,甚至國內外的觀光客都喜歡前往的地方,因為那裡可以用極少體力的付出來欣賞極佳的風景,台北101、甚至整個台北盆地都盡收眼底。
但我個人有另一種很深的感慨… 不知您個人認為, 或者是說大多數到過當地的人是否會認為這些親山步道以及步道旁的設施所在的位置,所利用的土地是屬於台北市政府的公有土地或是國家的國有地, 也以為就是"公園"? "公共財"? (四獸山"市民"森林)?
告訴您:詳細一點來說, 在象山那裡有一大部分的土地分屬兩筆地號:台北市信義區永春段三小段126地號 ,面積:12,053.00平方公尺(舊稱: 永春陂, 經 永春崗公園 一直向上爬到打印亭然後往六巨石方向的那條親山步道及步道兩側的土地), 另一筆是台北市信義區永春段三小段111地號 ,面積:16,772.00平方公尺(天寶聖道宮旁的親山步道及步道旁兩側的土地一直到山脊上的步道)。 舊稱:"松山五分埔山坡地", 從日治時期直到現在都一直是屬於私人土地(原本為 先人購置來種植相思樹林及其他作物使用. 相思樹因耐燃為木炭最佳原料,另因質堅可提供作為礦坑支架,相傳相思樹幹在地震波產生時會嘎嘎作響,有預警功能.)。 土地之地號、地圖、地籍資料都在市府網站裡的“台北市地理資訊e點通”都可以查得到。
長久以來, 台北市政府片面將其使用分區列為"林地、保護區". 但市政府建設局(今產業發展局)不斷開發公共建設,卻從未曾經地主同意,未曾做任何補償性的徵收,未曾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甚至連官方網站中也隻字未提,完全以公共造產形式提供給社會大眾利用。
土地所有權人長年來被政府限制,禁建、禁止開發。
靜心想一下,就像是您買的房子或土地,一開始要付頭期款,之後要繳貸款,每年還要繳納地價稅給市政府,最後往生了還要繳納遺產稅給國家。
但政府在沒有經過您的同意, 在您及您家人辛苦一輩子買的土地或房舍開了步道給大家當公園用,只因為大家都覺得您及家族眼光很好,買了好山好水,所以市政府沒徵求您的同意,開闢親山步道再透過官方網站的介紹,刻意隱瞞土地所有權非公有的事實,叫大家都來玩,甚至還請義工導覽都是OK的嗎?倘若今天有人趁你不在家時,只因為您家裡比較大,就私自以主人自居的跑到你家開轟趴,請問你做何感想? 對於這樣的情形,將心比心,不知您會不會覺得很扯、很離譜?
其實這是自己家族的故事。 所以每當在網路上或媒體上看到聽到有關介紹台北象山的事,心情都會有所起伏。
所謂仁者樂山,台灣光復後這60多年來,我的長輩也都是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開放給社會大眾分享,甚至於分享到讓一些太愛那裡的民眾組成沒有立案的象山早覺會在那裡佔地為王,插牌掛匾, 趕都趕不走,違建拆也拆不完。 民國60~70年代, 象山上有許多賣燒烤土窯雞,所謂土雞城的違建攤販,甚至從老一點的台北市觀光地圖上都還載明土雞城(象山土雞場)的位置呢!(記得小時候,每隔幾年就會陪爸爸上山監督拆除大隊,將那些侵占者鏟除. 無奈無法時時在山上巡守,總會有人侍機再竊占,順便破壞或偷走地主的告示牌) 千禧年後沒有很久,信義計畫區中拔地而起了一座(或叫一支)名為Taipei 101的寶塔式建築, 從此每個新曆年的Taipei 101跨年煙火秀,更是讓民眾當成私房景點,把絕佳觀望位置的象山擠的水洩不通.
隨著信義計劃區的繁榮,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建設局)就更積極的開發山坡地, 讓社會大眾更便於利用。 原是美事一樁, 但另一方面卻完全忽視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 土地所有人只會收到繳稅通知、樹木頃倒通知以及被惡意侵佔者蓋違建還會收到違反水土保持法的罰單, 從來沒有給予土地所有權人補償或合理的徵收....真的夠荒謬!! !
如今, 台北市政府願意花大錢(納稅人的血汗錢), 大興土木的營造人工堆疊的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試圖在上海世博後吸引國際友人來台.卻不願與台北市區內因天然及人文景致優美進而被公園化的私有地地主協商,來依公告現值徵收或以租賃的方式補償,僅僅以無預算編列或非緊急所需,而來侵害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並且陷無辜市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因踏入親山步道後變成非經許可闖入私人產業的現行犯!(台北市有許多親山步道在 產業發展局 及當地所屬 信義區公所 經建課 官員的認知中只是利用既有古道或地籍圖上的界線順勢以花崗岩搭建而成的. 完全沒視及違反市民的權利, 包括土地所有權人在盡義務後的權利及社會大眾"知"的權利)
以台北市政府規劃的20條親山步道來說, 其實台北市政府或是那些竊佔土地的當地類似早覺會的會眾敢如此無理蠻橫,主要是因為其他許多土地的所有權人的莫視與姑息,因為二次大戰後,他們經過幾代人的繼承,分割,買賣,大多數的這類被納入現行林地,保護區的土地所有權人各自所持有的土地面積都不大或已以既存違建的方式利用. 才讓台北市政府至今還能隱瞞事實,積非成是.
實在是因為面對如此的台北市政府, 長期近乎侵佔似的利用家族持有的產業, 卻從未給家父及家族應有的尊重而感到難過。只希望一樣喜愛象山的社會大眾能將心比心。
我將不放棄的與台北市府溝通,努力以赴的鏟除侵佔者. 但另期望文化工作者及各方賢達在介紹大家好去處之餘也能提醒民眾在侵入私人產業遊玩時能加以尊重及愛護, 另一方面, 也盼望台北市政府能有所省思, 若真的有心欲將該地區開發成公園, 就必需先行合法的徵收或租用. 在未合法徵收前至少必須能夠明白告知社會大眾該地區真正的土地所有權屬於何人所有, 詳述該地人文風情,讓臺北市民能體認 尊重先賢 教育後世 的重要。
感恩
推薦者: jk2038terry1019, jeans, 鏡海光影, berich1688, 棟樑Harry, PistolPe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