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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攝影者拍攝包車活動被索財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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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2009/07/01 13:13
器材: 其他 其他
2008年9月24日.馮姓男子於台南縣烏樹林糖廠包租單節小火車與參加者搭車出遊‧馮姓男子似乎不願見到有人只路旁拍照無參與活動付費。並以賠錢辦理活動為理由.於半路上於開放公共空間對著路旁2名騎乘機車拍攝車輛攝影者伸手要錢做出當眾強行索取金錢行為!根據專業律師的解釋此種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索財行為!屬於公訴罪‧追訴期時間為5年!如果各位遇到如此情況後續將會如何處理以保護攝影者的權益?

kbay10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21) 2009/07/07 15:23 
這是個人經驗第2次攝影被索財未果!第一次是在5年前與攝友2人結伴於大陸內蒙古包taxi遊拍.分別於當地火車站內的領導與風景區的導游強迫需向當地旅行社繳費80草紙才能申請拍照!理由是這地方是我們的(其實風景區也光禿禿的)?當然偶們3人不爽繳費索性相機收起不拍啦.金屬腳架齊上肩.看你想要怎樣!擺出幹架pose告訴這唬人的導遊我們的決定!oh.對方也不甘示弱的出言恐嚇將抄下車牌並找公安逮捕我們xxxx.當然是對這位taxi師傅較不好意思的啦!另有朋友曾單人自助游新疆攝影.可能行頭太好被4個大漢光天化日持槍搶劫.後腦被擊傷財物被洗劫一空...........唉!

jeans

部落格(2)
藝廊版主

22) 2009/07/08 22:54 
去大安森林公園戶外展演舞台拍照(市府辦的活動)
竟然被主辦單位人員制止
說拍照會侵犯節目智慧財產
真是見鬼了
演出在戶外公共場所且根本沒先聲明
要禁止拍照應該要在室內場地辦才能管制吧
況且拍照不是憲法保障的個人自由嗎?
侵不侵權是事後的事吧
這些單位搞得攝影人像小偷一樣
怕麻煩也不能違反人民自由吧!
jeans修改於2009年07月08日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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