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0/8/26
手扎南區花東金針花海人像
風景
旅拍
本次行程特別規劃大眾景點
,
首先先至成功三仙台拍日出晨曦
,
再至六十石山拍攝金針花、金針花海人像、
(Model 1
位
)
,
鹿野高台飛行傘
,
以及枋山奇石夕照。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
以上前活動照片參考
)
●
行
:
中型巴士一部
●
食
:供應
午晚餐共
2
次
,
一次附帶早餐。
自理部份
:
早餐一次
(
自理
)
,回程兩次便當
(
自理
)
。
●
宿:住宿於六十石山
”
忘憂園民宿
”,
1
間雙人
.(
保留
1
名女性攝友另供
MD1
名人
)
。
6
人通舖
3
間
(18)
共
20
位
●
200
萬平安保險
●
報名名額
: 16
位。
●
攜帶物品建議
::
各焦段鏡頭
,
相機
,
腳架
,
偏光鏡
,
漸層減光鏡
,
黑卡
,
記憶卡或底片
,
備用電池
,
個人藥品
,
遮陽帽
,
拍日出時會冷薄夾克須備。
●
行程如下:
8/26
日
(
五
)
22
:
30
時,高雄市中正技擊館對面口集合,
23:00
準時出發逾時不候
8/27
日
(
六
)
03
:
00
時,到達三仙台拍日出
(
本次早餐自理
)
。
06
:
30
出發前往六十石山,入住忘憂園民宿,整裝行李。
”
而後自由時間
”
。
12
:
00
當午於
”
忘憂園”
用餐
,
餐後自由活動自行拍攝
,
14 :00 “
金針花海人像拍攝
”
17
:
00
集合至台灣小瑞士拍攝耶穌光夕照
19
:
30
於
”
忘憂園”用晚餐
, “
而後自由時間
(
夜曝花東縱谷或星軌
)”
。
8/28
日
(
日
)
03
:
00
時集合拍攝六十石山日出
,
07
:
00
在
”
忘憂園”用早餐
,
自由活動攝影
(
或再安排人像拍攝
)
。
10
:
30
集合回程
12
:
00
池上
"
悟饕飯盒
"
下車尿尿順便買好吃的池上便當,路旁有
7-11
亦可
補充冷飲
(
本次午餐自理
)
13 : 30
前往鹿野高台飛行傘
17
:
00
枋山奇石夕照
19:00
至品味軒休息站買便當
(
本次晚餐自理
)
21:00~22:00
時回到高雄溫馨的家。。
報名、繳費方式】
◎一律由服務部
孟博先生統籌處理。
請點右上
"
我要購買
(
其網址
http://www.photosharp.com.tw/Shopping20/list1.aspx?cid=13
)"
即可報名
●
完成報名者服務部會
EM
通知您
(
有問題請
0928542431
孟博服務謝謝您
)
已報名屆時請參加提前報到活動感謝您
●報名後請常瀏覽標題公告事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改期或取消,主辦者會在標題公告週知
2.
無信用卡特殊繳費機制請見下端
購物須知
3.
報名本活動請留聯絡電話
●
服務部聯絡人:
0928-542431
孟博竭誠為您服務。
●
活動前
5
天不克參加者
.
恕諒不退費但可自請人代替。
●
有任何狀況敬請時刻瀏覽版上公告週知謝謝您。
(
拍攝現場規則
)
1.
請勿遲到,並隨身攜帶繳費證明
VIP
證卡。
2.
請遵從主辦人員的調度指揮
:
不要中途脫隊
,
若有事需提前離開
,
請照會主辦人員。
3.
請尊重及維護模特兒及個人的形象
,
勿拍攝穿幫或不雅鏡頭。
4.
請參加者保持禮讓精神
.
每位置每分即換人拍
.
讓大家都可以有位置拍攝到好作品。
5.
不得向模特兒詢問私人資料
:
包括
E-Mail,
電話
,
地址
,
這已是外拍活動的慣例
.
請勿造成模特兒的困擾。
6.
休息時間
,
勿干擾模特兒
:
活動休息的時間
,
請勿再對模特兒進行拍攝
,
或是在此時間要求合照
,
簽名
,
請給模特兒充份的休息時間
,
以利後續活動的進行。
☆
請謹守勿碰觸模特兒肢體的原則。若有外拍照片想贈與模特兒
,
請於外拍時轉交工作人員。
7.
除主辦單位之外
,
請勿攜帶
DV/MV/D8/Hi8...
等攝錄影機。
8.
為免模特兒疑慮
,
請勿攜帶
B+W093 / Hoya R72
濾鏡。
9.
除指定拍攝模特兒外
,
勿拍攝現場工作人員或是當次實習的模特兒。
(
作品發表規則
)
1.
著作權為拍攝者所有,但不得使用於商業用途如商業出版、發行用途
(
例如圖書、專刊、月曆、名信片
...
等
)
,主辦單位仍保有模特兒肖像權利與設計相關合作單位
(
如彩粧、服裝、建築設計、廣告文宣、經紀公司
)
之拍攝、活動、文宣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視覺設計之著作權利,模特兒得同意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本站年度書刊及測試報告文章、文宣中使用以互助共惠效益之。
2.
可發表於攝影類網站之作品發表區,和網友進行技術交流,但
不得發表於違反社會風俗之貼圖網站。
3.
拍攝者為著作權擁有者,當相片遭轉貼,或導因於相片之發表致
(
模特兒
/
主辦單位
)
權益、形象受損,拍攝者同意以善意立場,盡力保護協助主辦單位保障模特兒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