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論壇首頁
論壇主選單 > 手札哈拉區 > "總統"透過看報紙瞭解扁案過程?這是怎樣的社會現象?
作者  
討論話題
 

jack2007


網路會員

2008/11/13 12:38
器材: 其他 其他

我們的"您總統"透過看報紙瞭解扁案過程?這是怎樣的社會現象

偵查不公開?只是幌子吧?是誰透過媒體辦案?

然後"您"可從報紙瞭解進度


推薦者: crt631015, 望田, 李冰

hc4391


網路會員

21) 2008/11/15 10:28 
說謊沒打草稿

大頭螞蟻


終身 VIP

22) 2008/11/15 11:52 

1:馬小九的話,永遠是對的!

2:如有疑問, 參 1!

 

擁護領袖, 完成 返共 大業!    



大老千


網路會員

23) 2008/11/15 18:13 

他看的報紙....

應該是....

國安局+調查局

的聯合匯報吧?


My  album          http://www.wretch.cc/mypage/tarzan188

推薦者: 賴桑8

gate


網路會員

24) 2008/11/15 23:51 


原發文者: inerview 發文時間: 2008/11/14 08:59

  何必了   中共用您來稱呼總統,   所以綠營都要跟著中共的標準來說   到底誰才是中共同路人,誰..(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這樣都能凹...佩服之至
中國人真行

birdbird336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25) 2008/11/16 04:15 


原發文者: jenhoxen 發文時間: 2008/11/13 23:29

    這種屁話陳水扁及民進黨諸首長有少說過嗎?你們當時怎麼不質疑?   馬不好在公開訪問..(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你的立場好藍哦,不適合公開的批評別人
BIRD

推薦者: 李冰

車太炫


論壇版主

26) 2008/11/16 07:50 


原發文者: 大頭螞蟻 發文時間: 2008/11/14 18:44

    http://ejokeimg.pchome.com.tw/see-post.html?cat=100&Flow_No=7874&rank=&Page=..(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金假仙!

jack2007


網路會員

27) 2008/11/16 14:20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馬總統從520上任以後,幕僚以及情治單位所提供的,國家安全資訊裡面,並沒有關於司法,或是個人犯罪的這些資訊。」

=============================================================================

又一次睜眼說瞎話

謊話說多就成真


推薦者: 李冰

jenhoxen


網路會員

28) 2008/11/16 14:30 
原發文者: 車太炫 發文時間: 2008/11/16 07:50
金假仙!

沒錯, 把總統買鞋子當作是[帶頭刺激消費]來報導, 是有夠無聊, 讓人直覺是不是沒東西可報導了?

不過, 你更希望看到總統買幾十萬一支的手錶、還是家人訂購千萬元手飾來「拼經濟」?

 你希望有個員工從家裡帶兩瓶辣椒醬來贈送都堅持要還錢的總統, 還是可以容許鋪滿26個籃球場的千元大鈔(一億元新台幣) 在老婆和親信兜不攏之下就憑空消失的總統?

kewenliang


網路會員

29) 2008/11/18 21:11 

請問有一家百年公司突然換了老闆假如你是忠誠員工會如何呢

當然是幹掉新老板以雪前齒

所以那調X局特X會說法能夠信嗎

 

Viper_c


網路會員

30) 2008/11/18 21:35 
原發文者: kewenliang 發文時間: 2008/11/18 21:11
請問有一家百年公司突然換了老闆假如你是忠誠員工會如何呢 當然是幹掉新老闆以雪前齒 所以那..(恕刪)

當然是好好繼續工作啊,換的是老闆又不是我,難不成民進黨的老只想幹掉新老闆?

司法機關不信,難道阿扁家翻來覆去的話比較能信是嗎?反正又是XX院是國民黨開的是吧,又是政治迫害是吧,真是可悲。

kewenliang


網路會員

31) 2008/11/18 21:59 
也對哦那不就是新生了現是馬屁當道

jack2007


網路會員

32) 2008/11/18 22:39 

法官投書 要求王清峰下台

更新日期: 2008/11/17 20:01

17日的平面媒體社論,有法官投書,要求法務部長王清峰下台,這篇社論是士林地院法官洪英花所寫,她痛批檢方不但不保障被告人性尊嚴,還長期洩密給媒體,造成輿論審判,相對影響法官心證,她也認為王清峰上電視大談個案,失去風骨,應該引咎下台。

報紙上,斗大的標題,要求王清峰下台,仔細一看,署名者還是士林地院法官洪英花,格外引人注目,五大聲明,痛批法務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法官洪英花認為,法務部沒有維護犯罪嫌疑人的人性尊嚴,就是違憲,還有,法務部遲到10月才要求特偵組自己調查內部洩密,但還要求媒體供出消息來源,檢方自己根本不自律。

檢方洩密,造成輿論審判,法官也是閱聽大眾,在沒有起訴前,大量吸收閱聽內容,如何確保法官公正?另外,洪英花也拿部長上節目談個案來批評,認為這是行政干預司法,破歷任部長之風骨與堅持,應該引咎下台。

而這篇文章,讓陳水扁的律師鄭文龍大表贊同,法官投書、律師發言,法界人士紛紛站出來質疑法務部部長王清峰,就是因為再也看不下去了。


推薦者: 李冰

Viper_c


網路會員

33) 2008/11/18 22:43 
原發文者: kewenliang 發文時間: 2008/11/18 21:59
也對哦那不就是新生了現是馬屁當道

那來談談那些個人拍了馬屁後得到了實質好處唄…當初阿扁口號治國拍扁屁的人也是一脫拉庫,也沒看到你們有人出來主持正義啊…你是我的巧克力…噁。

jack2007


網路會員

34) 2008/11/18 22:47 

個人以為問題不只在王清峰  是在總統

總統對媒體辦案沒意見

不只沒意見 更"明示" 要媒體辦案,然後他可從報紙知道進度過程

所以我說媒體辦案是馬英九總統明白指示

jack2007修改於2008年11月18日22:49

推薦者: 李冰

Viper_c


網路會員

35) 2008/11/18 22:49 
我承認我們的司法真的很脆弱…

冷眼集》阿扁打不扁,司法先被扁

對阿扁來說,退此一步,即無死所,被羈押前,下鄉取暖走透透,關進台北看守所後,他依然可以搭著救護車趴趴走,不斷出招,目的在模糊貪污的焦點。特偵組目前等於面對扁家二位「吳淑珍」,一個坐輪椅,一個躺擔架,司法如不振作,被玩死的將不是別人,而是特偵組。

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吳淑珍17次不出庭,當司法碰到「權貴病人」,在人權與犯罪之間,司法被打趴在地上。

躺在擔架上的阿扁,看似虛弱,但未脫的眼鏡,似要為他的下一步找出路。現在,整個媒體的焦點,已經快速轉換成阿扁的健康狀況,陳水扁當然是主角,配角是維 安的警察與聲援的群眾,力挺他的民進黨成了場外的啦啦隊,還有如同叫賣小販的律師。然而,原來的洗錢、貪污,一時間被模糊了。

面對扁式功力的不斷施展,如果特偵組接招不及,被打扁的絕不是阿扁,在特偵組這一役,看似阿扁敗陣,但其實不然,意志力空前驚人的阿扁,要挑戰的是脆弱的司法,同時也在恐嚇司法,檢院若防守不及,司法不僅會被看扁,也會被踩扁。



 

推薦者: jenhoxen

kewenliang


網路會員

36) 2008/11/18 23:20 

拍扁馬的現在自食惡果想當初誰最會拍李登輝馬屁股

國民黨說ㄊ是大嘿 金嗎証據拿出來給阿扁辦國民黨怎麼 洗台灣人的錢

只敢空口說謊不然國民黨早就倒咯那輪到馬X久在位

felx


網路會員

37) 2008/11/18 23:26 
馬哈佛恩師 投書批台灣人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4/11/19fg2.html 引用民視新聞 真是另人無法反駁的証據啊 孔傑榮到底說了什麼? 看完原文再來講吧 http://blog.udn.com/longreach/2386470

Viper_c


網路會員

38) 2008/11/18 23:34 
原發文者: kewenliang 發文時間: 2008/11/18 23:20
拍扁馬的現在自食惡果想當初誰最會拍李登輝馬屁股 國民黨說ㄊ是大嘿 金嗎證據拿出來給阿扁辦國民..(恕刪)

唉呀呀,牽到阿輝伯啦,當初互稱台灣之子和台灣之父的兩個人是誰啊…2000年要不是阿輝伯,民進黨有執政的機會嗎?

文章先去練練斷句和打好中文啦,看起來不知是外國人還是老共耶。


推薦者: jenhoxen, nikonguy

kewenliang


網路會員

39) 2008/11/18 23:59 

不知道真相的可悲之人老共又怎樣我四十幾年沒讀書可是有骨器字一點一打

你呢讀書讀到後背去

Viper_c


網路會員

40) 2008/11/19 00:12 
原發文者: kewenliang 發文時間: 2008/11/18 23:59
不知道真相的可悲之人老共又怎樣我四十幾年沒讀書可是有骨器字一點一打 你呢讀書讀到後背去

要是挺綠才算有骨氣,那我有骨頭就好了,看您打字這麼累,本想請你說說所謂的真相為何我看也算了。反正政治之下,沒有真相,只有版本。


推薦者: jenhoxen
回上一層 上一頁   第2頁 / 共5頁 到第 頁   下一頁   最末頁 1 2 3 4 5
手札小舖熱門商品
【駕馭數位單眼相機】貫通攝影的最佳教本!
【2013攝影年鑑】年度新書隆重上市!
【Canon EOS 6D 實戰攻略】年度新書上架!
【Nikon D600 實戰攻略】全幅新戰力完整剖析!
【Canon EOS M 輕鬆活用】電子書免費下載!
攝影家手札數位影像坊DV哈燒網KeyBuy藝廊論壇
服務信箱:242204 新莊副都心郵局第12信箱 │ 會員服務部:02-85215082(上班時間早上9點~下午6點) 和平東路三段276號 │ 廣告專線:0937-887229 │ 總瀏覽1165858565人 │ 線上1674人
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2017 PhotoSharp All Rights Reserved. 非經許可,請勿任意轉載、出版本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