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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沖印輸出、印相機與多功能事務機論壇 > 如此高院如何為公平正義把關-QD21 -二審判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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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2005/06/25 11:27
器材: 其他 其他
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書 -- 民事類

【裁判字號】92 , 上 , 680
【裁判日期】940614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92年度上字第68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2年5月
15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3928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本院於94年5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上訴人起訴意旨略以:上訴人於民國(下同)89年
   4月5日,邀上訴人為連帶保證人,與被上訴人簽訂附
   條件買賣契約書,向被上訴人購買Konica牌QD-21數位彩色
   沖印設備1套(下稱系爭沖印機),價金為新台幣(下同)4
   93萬元,上訴人同時給付簽約金15萬元予被上訴人,
   另約定裝機款為208萬元,其餘270萬元價金分18期支付,自
   89年7月31日起,按月每期支付15萬元。被上訴人依約於同
   年5月16日,交付系爭沖印機予上訴人,上訴人余小
   玉亦已支付208萬元之裝機款予被上訴人。詎上訴人
   自89年7月31日起,即藉故拒絕給付分期款,屢經催討未果
   。上訴人就270萬元之價金,雖未交付票據予被上訴
   人收執,但上訴人既拒絕給付分期款,自應類推適用
   系爭契約第15條第2款之約定,就尚未支付之全部分期款,
   視為全部到期。爰依本件契約之約定,求為命上訴人
   、連帶給付27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之判決。原審僅就各期款
   最後三期,即超過90年11月1日、90年12月1日、91年1月1日
   之利息為被上訴人敗訴判決,其餘為被上訴人勝訴判決,並
   依聲請為准供擔保之假執行宣告,被上訴人就其敗訴部分未
   聲明不服,於本院為駁回上訴之聲明。
二、上訴人則以:上訴人雖於89年5月16日受領系爭沖印機,然
   該機器品質不佳,屢次出現積紙、彈丸夾卡彈、當機等故障
   情形,且其列印出之照片品質極差,甚至出現白色斑點或橫
   線等無法補正之瑕疵,因此上訴人即於89年7月10日,以存
   證信函通知被上訴人修補,然被上訴人就上述瑕疵均未能予
   以修補,系爭沖印機因此未能通過驗收,上訴人依法解除兩
   造契約,資為抗辯,於原審受敗訴判決後,表示不服,並提
   出上訴,聲明求為原判決不利於上訴人部分廢棄、被上訴人
   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均駁回。
三、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訂購系爭沖印機,被上訴人已依約交貸
   按裝,上訴人尚欠270萬元期款未付之事實,為兩造所不爭
   ,且有附條件買賣契約書1件在卷可稽(見原審卷1宗第9頁
   至第12頁),上訴人雖辯稱:系爭沖印機沖印後有白點、橫
   線、刮痕等瑕疵,經通知修補仍無法修補等語,並據提出自
   行沖印之照片38幀(見原審卷1宗第56頁至第74頁)及其自
   行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之鑑定報
   告書為佐據,(見本院卷1宗第31頁至第43頁)然上揭照片
   及上揭鑑定報告既係上訴人單方面所拍攝及私自囑託鑑定人
   鑑定所得,被上訴人並未參與,且被上訴人亦否認(見本院
   卷1宗第24、第58頁),自無可採。
四、本院依上訴人聲請囑託國立台灣大學機械工程系鑑定,分6
   項鑑定,鑑定結果:沖印機產能:3×5尺寸相片:1150~
   1410張/小時,4×6尺寸相片:876~948張/小時。負片印
   放品質:數位印放之解析度與光學印放品質相當,數位印放
   相片之色度表現偏紅,尤其是灰色更為明顯,數位印放相片
   之色彩表現可使用影像軟體調整改善效果。印放海德堡(
   即上訴人店名)提供之數位檔案時有下列瑕疵:格線濃度不
   均勻、線條扭曲、單色區塊呈現濃淡起伏及細紋、底色偏紅
   、色階失真、對比不足、光影表現不佳。正片印放品質:
   銳利度與畫質解析度良好,色彩表現偏紅。沖印機裁刀功
   能正常。沖片機功能正常,印放之相片無機械性線條、刮
   傷、刷痕等瑕疵。(見該鑑定報告第2、3頁)顯見並無上訴
   人所主張之橫線刮痕等瑕疵。至於鑑定過程中雖出現3張有
   白點者,然經鑑定機關將有白點之數位列印照片以光學方式
   沖印在相同的位置也呈現白點,顯示此白點係負片之瑕疵所
   造成,亦經明載於鑑定報告(見鑑定報告第2頁、第7頁),
   足見亦無上訴人主張系爭沖印機沖印有白點之瑕疵。再者,
   系爭沖印機之產能數據較系爭沖印機型錄上所記載之實際印
   相產能每小時900張、700張,並無不足之處,其最高產能每
   小時1800張、1180張,係因寬127mm以上,可雙紙箱、雙軌
   輸出(見原審卷1宗第55頁及54頁型錄上沖印系統規格表)
   ,是系爭沖印產能可達預定效用,亦無疑義。其次,系爭沖
   印機數位印放之色度雖偏紅(正片、負片均同),然此可藉
   影像軟體調整改善效果,亦如同上鑑定報告所載,而被上訴
   人提出之服務單亦記載色彩微調、色彩修正等語(見原審卷
   1宗第248、249頁),亦可見色彩表現係軟體調整之問題並
   非系爭沖印機之瑕疵。末查,鑑定時以上訴人即海德堡所提
   供數位檔案印放時,雖呈現若干瑕疵,然查此等海德堡數位
   檔案為專門檢驗影像之色調均勻度、色階真實度、灰階及解
   析度等特徵而設計之圖片(見同上報告第8頁),而被上訴
   人所出售之沖印機僅係一般營業用(上訴人為加盟店),此
   為上訴人所明知。被上訴人所出售之沖印機並未針對此等專
   業檢驗色調、色階之檔案之沖印而設計,要言之,此等專業
   效用,顯非一般營業效用,既未載明於契約書或型錄,自難
   憑以認係效用上有瑕疵,況依鑑定機關所要求之鑑定準備工
   作係以拍攝內容為靜止之人物、風景為主(見本院卷1宗第
   134、135頁),上訴人既未依鑑定機關指示而提供鑑定資料
   ,且鑑定機關亦表示:印放特殊設計之影像品質分析數位影
   像檔案所產生之問題諸如色彩分佈濃淡不均,有微小細紋等
   ,需進一步精密檢測影像處理軟體及印放相關硬體組件的運
   作狀況才能鑑定發生原因是由於機械、光學或電子方面的因
   素等語(見同上鑑定報告第10頁),亦未即表明係系爭沖印
   機之瑕疵,亦難憑此專業數位影像檔案印放不佳即謂系爭沖
   印機有瑕疵。
五、上訴人雖提出錄音帶1捲主張鑑定前被上訴人更換藥水母液
   ,質疑鑑定結果,然查系爭沖印機於89年6月間按裝(見原
   審卷1宗第76頁),迄至鑑定時(93年7月1日)已達4年待退
   機未用,於鑑定前若未作適度維護,何能回復至交付時初狀
   ,以憑判斷交付時是否有瑕疵?況兩造於鑑定前亦同意由被
   上訴人派員維修及更換必要之零件(見本院卷第1宗第120頁
   至第122頁),而鑑定前所以更換藥水母液,係因藥水已髒
   ,此為上訴人所不爭,此有上訴人錄音帶及譯文可佐(見本
   院卷第2宗第130頁),亦為被上訴人所無異詞(見本院卷2
   宗第106頁),此等藥水母液既已污濁若不予更換,何能鑑
   定?鑑定後苟有污點,而藥水污濁之原因若未被排除,何能
   認係系爭沖印機之瑕疵?其理至明,上訴人憑以質疑鑑定結
   果亦無可採。
六、至於上訴人雖提出協議書1件及服務單97張(客戶聯見原審
   卷1宗第38、39頁、第82頁至第84頁、第89頁至第197頁,被
   上訴人提出之存根單正本見第199頁至第260頁),主張有刮
   痕、線條、曝光頭問題等瑕疵云云,然觀之服務單記載內容
   部分係操作不當,如彈匣卡彈,測試並無異常(見原審卷1
   宗第240頁),部份有欠保養所致,如客戶主張沖出底片污
   痕,經查係Rach結晶,清洗後測試正常(見原審卷1宗第248
   頁),部分故障原因不明,然當時並未鑑定,茲既已鑑定結
   果無上揭瑕疵,自不得僅以此服務單認定有上訴人所指瑕疵
   ,況上訴人所指曝光頭經更換玻璃紙後已無問題,詳如89年
   6月27日服務單所載(見原審卷1宗第250、251頁),至於協
   議書並未經被上訴人簽章,自難憑以認定被上訴人承認上揭
   瑕疵。
七、承前所述:上訴人主張系爭沖印機有瑕疵,洵屬無據,其憑
   以解除系爭買賣契約,亦於法不合,其給付買賣價金之義務
   自不能解免,而其分期款部分係自89年7月31日至90年12 月
   31日止每月31日付15萬元,並非自裝機驗收起付分期款(驗
   收完成係保固起算點),上訴人辯稱系爭機器尚未驗收云云
   ,亦不能解免給付分期款部分之價金義務(見契約第2條、
   第9條)。
八、綜上所述:被上訴人依契約第2條及保證關係請求上訴人連
   帶給付270萬元及其中

n24815142


網路會員

41) 2005/06/29 12:53 
QD21  AND  878   拖走 換一台R1  或  R2 是可行.

尾款付清.互道辛苦了!
但-------- 應不接受再貼多少錢為宜. 合作細節就好說 !
按理---這些步驟當初不可能沒提出. 也許是認知差距太大!

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42) 2005/06/29 18:57 
先回byebye兄

1. 當初便是認為可以談,
而錯過了早期可把問題輕易解決的黃金時間
實際也有在談(協議書便是證據)
離譜的是亨翰自己提的協議書自己反悔
便直接上法院...

2.台大機研所郭教授也曾提議當調解人為亨翰所拒絕.

3. 一審判決前亨翰也來談過,好像蠻有誠意的...
只是隨後便接到法院的假扣押

你傷害我,我傷害你 個人認為這是非常愚蠢的行為
但若認為只有你可以傷害人,那就更愚蠢了

而hsd兄的睿智與果斷 便不得不讓人佩服了

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43) 2005/06/29 19:05 
n24815142 兄

很多事情其實是爽與不爽在做決定
亨翰也許覺得委屈, 但若將心比心
恐怕也不會到這種地步了

感謝大大們熱情相助
誠如先前所說,主動權在亨翰
但我們一定奉陪就是了


9237COLOR


網路會員

44) 2005/06/30 11:12 
對於大大5年來的煎熬.真是難為了..
小弟也有類似受害情形..只是所買廠牌不同..也未對簿公堂罷了 !!
不過比較讓我不解的 ?? 5年來既然機器如此糟糕(如判決書所云).那怎麼作生意ㄚ??
一定被許多客人退件吧??如果仍然能輸出相片交件..那麼機器應該還"OK"嘍 !!
我在想大大你ㄉ維修能力一定粉強 !!那像小弟.只要機器一故障.沒有技術人員處理
只有停機ㄉ份.3年多來.已有多次一停就是2~~3天.最久是8天 !!至於品質不好被退件
只有自認當時"眼睛沒有睜大些"..不過看許多大大回應都覺得"蘭軍"維修品質還可..
看樣子下回可得多考慮所謂"售後服務"ㄉ重要性了..
感謝大大您的親身體驗..能與大公司搞到這樣..其實比我們這些默默ㄉ輪真是"幸福多"了 !!

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45) 2005/06/30 11:34 
回9237COLOR 大大

1. 所以需要1部傳統878來應付日常營業
  (5年前數位件幾乎都不多,學校的數位大頭照為大宗)

2. 被退件對我們而言是悉鬆平常

3. 若非親見您很難想像我們是如何渡過5年多來.已有多次一停就是2~~3天.最久是3個月(黑白事件)
  (有時是連技術員想幫你都束手無策...例如白點問題,橫線問題)

4. 若非疼惜這一群技術員當初鑑定作弊請警察來保全證據今日誰贏誰輸就很難講了

5. 歡迎您親身來走一回,相信勝過我們千言萬語.

感謝大大您的問題讓真相可以更明白.

steinway


網路會員

46) 2005/06/30 11:43 
傳聞 可愛數位 即將被打入冷宮了 全面停止維修停止買賣 再過幾個月 下場跟878一樣
一台20塊有找^^""""..

byebye


網路會員

47) 2005/06/30 15:17 
P兄不知你都和誰談?!
談的對象絕對是重要的, 公司的律師要是不主張繼續打官司, 也怪怪的 ...
但是老闆說了算, 律師也聽他的...
跳過中部, 直接北上, 也許OK 機會大一點 !
還有...小小建議, 別為了氣憤又針對其他事件發表"又...不實廣告"!
這除了發洩, 對自己並無好處 .
但對公司而言, 卻是更加覺得你是"奧客", 此時, 殺雞儆猴的那個雞仔, 你就成了候選人 !

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48) 2005/06/30 15:25 
byebye 兄

您建議該找誰談 ?

記得第一次是陳副總來談
第2次是林總來談

2次好像都說公司會負責
我們好像也都信了

第3次是法務奉林總命來處理
(感覺此次最有誠意 ! 所以有協議書)

第4次是毛哥來談
毛哥跟我都好像被耍了


byebye


網路會員

49) 2005/06/30 15:44 
^^" 怎麼看來層級越來越小 ~
那直接找黃先生談談吧 !
他很會推脫, 不過基本上還算是好人 and 有權 !!

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50) 2005/06/30 15:48 
直接找黃先生談談吧
===============

請問 byebye 兄
是永準的黃先生 ?
還是亨翰的黃先生 ?

byebye


網路會員

51) 2005/06/30 15:51 
^^" 這好幾家阿不都碼一樣~
黃先生~祖上有德, 公司又治理有方的那一位 !

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52) 2005/06/30 15:56 
呵呵 ...
或許可以試試

無論如何 !
感謝 byebye兄.

byebye


網路會員

53) 2005/06/30 16:04 
祝你圓滿處理 !
小弟覺得, 以公司的角度~~
處理一件非常棘手的應收帳款 和 作一樁不賠錢還小賺的買賣 !
後者, 機會很大 !
您佬學多識廣, 有機會再和你請益 !

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54) 2005/07/07 02:24 
忘了請教 byebye 兄
您跟黃先生很熟嗎 ?

byebye


網路會員

55) 2005/07/07 11:37 
以前很熟, 現在不熟 ^^"~~~~

navyboy


網路會員

56) 2005/10/01 12:11 
都5年了 還在打官司@@"
志氣是很重要 相信很多人都佩服您的志氣
但......請問志氣能當飯吃嗎@@?
有時候 適當的放下身段 會比有志氣來的好
畢竟 再當時 您已經是弱勢的一方(在當時 您有7成的機率告的贏嗎 沒那麼大的贏面何必逞一時之氣)
5年前 Arthur 要不是那麼的強勢 那麼的有志氣
好好談 會把事情搞成現在這麼僵嗎?
今天 換個立場來說 如果 您還在竹科當副總
您下游的廠商有事 業代請您下去處理
結果 您一去 卻是被罵的滿頭霧水 去當炮灰 此時的您心中是何感想?
(請注意 不是人人都像您一樣 對自己的產品專業 樣樣精通與熟析)
雷先生與人處理法務 一向都是好好的談
可是~~~~~~您知道你的訴訟狀就是他寫的嗎?(在他的認定上 已經無和談的條件下 他當然提出告訴)
5年前 很多事情都是雙方認定上的問題
Quick Die 21 真的有那麼爛嗎?
它在當時或許不是最好的機器 不過性能確實也不差
畢竟QD-21 在三年中 也賣了160台左右(大概可能更多)
單一機型以這樣的成績算不錯(瞧瞧同一時期的2701 加上後期的2901共賣了幾台)
(雖然後來被R-1打敗了 R-1好像短短一年就破百)
試問三大廠中 有哪幾家店 單一門市有同型數位機器兩台以上
綠軍除了金蘭外 還有誰呢?
黃軍.................
但QD-21 在花蓮台北縣高雄都有店家 店內同時擁有2台QD-21
更不論用過QD-21 limite 後又換QD-21 super那就多的數不完了
說說台北某家店的例子(非手工店該家店乃一班門市)
一天最少要輸出1萬多張的4X6數位照(那些照片都有時效性的而且很注重顏色)
多的時候 一天要洗2萬多張
當時他的QD-21都是24小時不關機(除了每5000張擦一次曝光頭 還有當機外)
請問 在當時市場上的機器中 有哪一台有辦法4X6 一小時 最少輸出11XX張以上(QD確實可以跑到這樣的張數)
而且擁有 重複印放的功能 能記住 1~3個月洗過的照片的所有色彩叁數及印放張數
(只是後來QD更換藥水 降低了速度 變成10XX張)
除了機器掛了 當天的件交不出來 那個消費者才會跑去綠軍給350洗
後來 直到該店家買了第2台QD-21 才解決產能的問題
當時 他是兩台QD-21一台878
現在是一台R-1 一台QD-21
年底大概就是一台R-3 一台R-1
上面說了那麼多 只是讓您知道 QD-21並不是粉差 粉多事情只識認知上的問題
QD要是真那麼不好 不會賣了那麼多台 也不會有買兩台或用了第一代又換第三代的人(嗯~~~~那些人或許是呆子)
請您想一想 5年前 有哪些人曾勸您別把事鬧僵
又有哪些人 在一旁 要您趕快寄存證信函趕快告永準
基本上 在您周圍的人 多的是一堆看戲的
幾乎都是事不關己 "話燒"的人一堆 人人等著看戲
當時 您要是聽那些別把事情鬧僵的人的勸
好好的跟永準談 會鬧到現在嗎?
試問為了志氣 您5年來 獲得了什麼?
除了5年的官司 搞的您精疲力盡
還有5年的官司 花了您大把的訴訟費 律師諮詢費
加上5年後機器的產值 兩台加起來 不知道有沒有50萬(在搞下去 大概送給永準她還不要ㄋ 不夠付運費 0.0")
5年了 為了一個志氣 一口氣 為了一旁"話燒"的人的支持
結果 您的官司打贏了嗎?
難道 您的尾款不用付了嗎?
這場官司又不是穩贏的或擁有必勝的把握 何必太堅持那一口氣

最後 建議您 找那些大頭 不見的會比較有用
基本上那些人是不管這種事
除非 您找了某些阿伯級的人幫您遊說
在中區 有2~3個 不過您都不認識
就算認識了又如何 人家幹嘛要賣面子幫您遊說
畢竟人情用太多 會令人反感 所以 使用人情的時機當然是用在自己身上
我是覺得 解鈴還須繫鈴人 您直接找當時鬧僵的那個主管談會比較好
我是覺得比找那些大頭都還有用
當然嚕 以目前鬧這麼僵的狀況下 找個第三者 陪您去談或許是個不錯的主意
不過 一談到價格 有第三者在 又不能談 @@"
或許 您可以找當時賣您機器的業務 陪您去談 畢竟它跟劉先生的交情也不斐
以上言論 恭您參考 當然 或許您會認為我是在說屁話 不過 無所謂 大家的認知或許不同

poet

部落格(9)
終身 VIP

57) 2005/10/01 19:09 
康康回來了 !

別人也許可以這麼說

但你也算當事人,而這裡大都也是各方店家老闆

1. QD21若真可以又何需878或R1搭配?
2. 那位Arthur若不是如此好相處,永不準又豈有機會再裝878及一年改善期間?
3. 有時一口氣可以讓你不枉廢人生走一回.

雷先生與永不準 相信 那位Arthur 都會永誌不忘恩德吧 !

記住你領的薪水都是如何而來 ?

祝福你.

至於找誰談 如何談 在哪裡談 我猜已是一種默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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