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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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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08:30
器材: 其他 其他
13項規格 新身分證相片規定超龜毛
何博文/台北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40418001+94041801+0+081439,00.html
身分證相片到底有多難拍?儘管內政部強調是比照「世界民航組織」制定的通用規格,但不論是現行的身分證、護照、駕照、健保卡,乃至美國、日本、申根簽證都沒有這麼嚴格的規定﹔不僅民眾質疑這樣的規定是在圖利照相業者,基層戶政單位、照相館更憂心,七月開始糾紛可能層出不窮。

內政部日前公布的新身分證相片共有十三項規格,直四點五公分,橫三點五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三點二公分及超過三、六公分的標準,民眾手上一般的二吋相片都不符規定。而且還限制不能有特殊表情且嘴巴須合閉。

台灣省照相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吳中平不諱言,「內政部會訂立那麼嚴格的標準,我也很驚訝。」「但專業、嚴謹的要求,總是較能符合社會利益吧!」

面對外界反彈,進而質疑護照也沒有這麼嚴格規定,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強調,照片規格是比照「世界民航組織」制定的通用規格,除與世界同步接軌,還可達到容易辨識、加強防偽造功能的目的。

親民黨立委張顯耀譏評新身分證規定不准露齒笑,是矯枉過正,「好像全國發生什麼災難一樣」!但官員堅持這是比照世界通用的護照照片認定標準。問題是我國護照也沒有規定不得露齒笑。

業者吳中平就指出,應該是說不能「扮鬼臉」較合適,「哪有繃著一張臉拍照的」?至少應保持適度微笑,至於露不露牙,「有些人暴牙嘴巴就是合不攏嘛」。他認為,一切自然、符合容易辨識的標準就好,照相業者自會拿捏,特別以文字規定標準反而奇怪,反而難以適從。

另外,照片規格要求「兩耳輪廓必需清楚呈現」,但吳中平說,很多女士燙髮,或者天生捲髮嚴重,頭髮面積就是一定會蓋住耳朵,無法完全自然呈現出來,「難道要業者拿牙籤替他撐出來」?甚至「還有人是天生沒有耳朵的,那怎麼辦」?他認為,這樣的要求,照相業者為了刻意拍出耳朵,搞不好反而要故意以特殊方式呈現效果。

還有不少民眾,臉上有一些後天造成的疤痕,雖然不明顯,但拍照時總是要求業者儘量修掉。吳中平強調,天生的痣或胎記,屬於臉部辨識的特徵,業者當然不會配合,但部分因後天人為因素產生的疤痕,業者很難拒絕消費者要求修片的要求。

他說,這些文字上的規定,都是徒增業者與消費者的對立與消費糾紛。吳中平不否認,新制雖然帶來商機確也相對有不少困擾。他認為,內政部規定照片必需直四點五公分,橫三點五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長度,不得小於三點二公分及超過三點六公分,連專業照相都必需非常謹慎,才能符合,民眾自拍很難達到要求。背景需為純白色,恐怕也需專業打光才能辦得到。

若再加上十六種不符照片規格的公告規定,民眾要能自拍身分證大頭照,業者認為,「那應該就是夠資格開相館的專業人士了」。

身分是自然人權 政府該出錢
何博文/特稿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40418003+94041803+0+081439,00.html
相隔十八年的身分證換發作業,將在七月一日全面啟動,但為了這項「方便國家管理人民」的政策,竟要每戶家庭額外負擔上千至數千元的照相經費,其實是頗有爭議的。

顧名思義,身分證是國家用來證明國民身分之用。但人的生存屬自然人權,只要合於國家戶籍法規,國家自應賦予其身分證明,以便國民能在體制內,享有一切權利並負擔相對義務。

身分證不同於駕照,人民的駕駛權利是屬於經過考試合格,國家賦予的「特權」;也不同於護照,乃是為了保護人民出國,證明其身分給予的特殊協助證件;更不同於健保卡,即使是強制納保制度,基本上也必需繳費才能享受權利。

因此,相較於其他證件,身分證的換發照理來說,不應該有任何條件的設限。但目前,身分證換發必需由人民自費照相,提供給政府機關換發身分證,並將昂貴的成本轉嫁給民眾﹔而且,如果不願意負擔照像費用,或根本負擔不起這筆照相費用的民眾,難道就沒有取得身分證的權利嗎?

特別是這次身分證換證照片規定又如此嚴格,不僅有意省錢自拍的民眾感覺到被刁難,連資深照相館業者都坦承,在內政部限縮嚴格的條件下,「有能力自拍的民眾不會超過百分之五」。

解決糾紛較好的選擇途徑,應是由政府吸收換發照相成本。事實上,除非民眾遺失身分證或有毀損行為,可要求其另行自費補發身分證外,政府要求民眾吸收身分證換發成本的正當性是相當薄弱的。

美國政府核發部分證件,並不要求民眾提供照片,而是現場申請、拍照,一貫作業,既不必民眾額外付費,又杜絕假冒,或合成照片問題,也能提升行政效率,免去照片規格標準不一的收退件困擾。

早年申辦證件要民眾自備照片,主要是設備考量,但這些障礙目前幾乎不存在。除非是考量到業者的商機,這樣一舉數得的德政,內政部何樂不為。

bgbear


網路會員

1) 2005/04/21 01:31 
用肖像來辨識是否為本人, 本來就是似是而非的事情, 如果要真正作到身份證與本人相符, 應該像Tom Cruise主演的Minority Report裏, 用瞳孔紋路紀錄加上EyeScanner, 才有辦法把冒用機會降至最低,

lin99y


網路會員

2) 2005/04/21 11:43 
這是照像工會弄ㄉ嚴格條件

lin99y


網路會員

3) 2005/04/21 11:53 
其實..有數位.一切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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