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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chung120 發文時間: 2009/03/23 19:07
原來......用筆名寫文章可以言論自由?? 好利害的范蘭欽 一..一" 比債留台灣的眾經濟犯們更好笑 ..(恕刪)
想必樓主看過牠的專訪了....
言論自由沒錯..但是牠忘記不能損害他人利益.不能人身攻擊等等.........
難道........
牠就是新新三寶之首?!!?!
推薦者: crt631015,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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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
屬人身攻擊吧
推薦者: Tackin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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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inerview 發文時間: 2009/03/23 20:47 牠? 屬人身攻擊吧
-請在此輸入回應- 不要汙辱動物,范不配用「牠」。 推薦者: crt631015, lin99y, hc4391, tom1997, c5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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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要取個筆名~~~取之~~倚天劍~~不然就是~~屠龍刀~~!
呷飯呷飯!呷呼飽飽~假呼槌槌!longstay~攏是假! 緊來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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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inerview 發文時間: 2009/03/23 20:47
牠? 屬人身攻擊吧
這就泛蘭親所說..要捍衛的言論自由... 你說我人身攻擊!??!?!?! 依泛蘭親的說法...這是要被保障的唷!!
如果你說我不對...那泛蘭親肯定是錯的!!
推薦者: hc4391, crt6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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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crt631015 發文時間: 2009/03/23 21:14
我也想要取個筆名~~~取之~~倚天劍~~不然就是~~屠龍刀~~! ..(恕刪)
唬頭鍘...如何?!?!
推薦者: crt6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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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lin99y 發文時間: 2009/03/23 21:25
唬頭鍘...如何?!?!
-請在此輸入回應-
這個名字好~~~超棒的~~~~~~~感覺殺氣騰騰的樣子!
crt631015修改於2009年03月23日21:45 |
部落格(324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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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也是一種動物.
動物看人還不如牠.
換句話說.
有時候人真的不如動物.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老何471130修改於2009年03月23日21:48 推薦者: Tacking3, tom1997, crt631015,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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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講的理直氣壯
他一定覺得所作所為理所當然
可怕的是......這種范蘭欽,只有一個嗎????
~"~
推薦者: hc4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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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lin99y 發文時間: 2009/03/23 21:25
唬頭鍘...如何?!?!
超个超瞎的嘴。。。
干嘛用虎头的?不是还有一种是狗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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