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會員
|
原發文者: hc4391 發文時間: 2009/07/17 19:27 郵購7日內退貨 四成業者要求自付運費 違法
那個不好意思多嘴一下... 愚以為, 由消費者負擔運費是合理的... 當然了, 這只是愚個人的看法, 更何況, 合理的事本來就不一定合法, 不合理的事也本來就不一定違法嘍~ 推薦者: hc4391 |
網路會員
|
當消費者毫無風險時 惡意消費就會產生
曾在某商店街郵購消費,退過一次 因為商品本身無法逹到描述功能性(簡稱無能商品) 我立即要求退貨 對方也是GGYY的,但我不是用消保法訴求 我是用民法業者需負瑕疵担保之責 當然我獲得全部退貨
所以,如果是無能商品,還敢收運費就扯啦 但如果是消費者個人感觀的問題 要業著全客吸收,也好像不公平 因為奧客處處有,網購特別多 推薦者: hc4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