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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1997


網路會員

2009/10/01 03:17
器材: 其他 其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30/69/1s381.html

車禍自認沒錯 見死不救判10月

更新日期:2009/09/30 16:45

在路上發生車禍,儘管肇事責任不在自己身上,但說什麼也不能走。汽車被後方機車無故追撞,第一時間車主沒停車將騎士送醫,反而開車離開,經過鑑定,錯不在車主,但他見死不救要負道義責任,被依肇事逃逸判刑10個月。

機車被燒得面目全非,只剩下骨架殘骸,這輛機車的主人,超速以80公里追撞前方汽車的左後車廂,造成汽車後檔風玻璃碎裂,後車廂凹陷,機車騎士人車倒地、油箱破裂,引發大火,全身80%灼傷,這時,汽車駕駛張姓婦人認為自己沒錯,沒下車查看,開車走人。張姓婦人也向法官辯稱,他行駛在新竹巿的公道五路往經國路方向,開車上高架路段,車子有震動一下,然後聽到爆炸聲,回頭看見大火,停下車,想想沒做錯什麼,所以離開現場,不過法官認定他有肇事逃逸刑責,判他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等於差點被抓去關。

交通隊也呼籲民眾,在路上發生車禍,說什麼也不能走,儘管肇事責任不在自己身上,還是有可能會揹上肇事逃逸的罪名,畢竟誰也不想出車禍,更何況是相關當事人,在第一時間沒有停車幫忙送醫,反而開車離開,這樣見死不救,最後得負起道義責任。(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09/200909300323837.html)

jenhoxen


網路會員

1) 2009/10/01 09:38 
對法官判決不以為然.

車太炫


論壇版主

2) 2009/10/01 09:43 

有人傷亡的交通事故,不管如何第一要務先打110報警處理比較好,在報案電話中向勤務中心值班員警說明人事時地物,有人傷亡的話,在報案電話中也要向警員說以利傷患救護.

肇責不是自己下結論的,除非車輛碰撞過程很明顯是對方的錯,例如車輛行進中或停等紅燈,對方從你的後方追撞或推撞,又或者是對方超車不當侵入你的正常行駛車道.....等等情況,但不管是不是你的肇責,只要交通事故一發生,打110報案電話就對了,千千萬萬不要當場說一說私下和解了事.



攝情行業

推薦者: jenhoxen, tom1997

EASTMANS


網路會員

3) 2009/10/01 10:16 
昨天看到新聞畫面..
覺得那婦人為什麼要撒謊..
車子只震動了一下,看沒事就走.
但畫面上車子尾巴全毀,擋風玻璃都不見了
當遇到發生事故,和自己無關時要報警
和自己有關時,更要報警
怎可一走了之,這攸關人命的事
就算自己沒錯,也只能自認倒霉善後,
這是法律規定,也是必要規定

我自己曾一次在台14甲21公里處(翠峰再往上數公里)發生車禍
我是被當地野雞車撞的,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我賠多少又多少
當時並沒有大哥大,於是我照完相,地上是泥土地無法畫線就開到翠峰派出所報案
那個小派出所感覺擋不住當地野雞車,一直叫我和他們和解,當時我有點白目,堅持是他撞我的為什麼要我賠他
而且我的是新車,有全險,保險公司也叫我不用和解.
所以派出所只好移送法辦,然後一直翻法規,最後一人開一張--肇事後未報警處理逕自移動車輛
這張罰單最後我花了一年多,才把我被扣的駕照拿回來..免罰,法院也判沒事.

發生事故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將有利自己的證據保留下來,有錯一定要認了,因為賠也賠不了多少,爭有個屁用,浪費時間而已.能當場大家拍拍屁股走人最好,
還有一回我車停路邊,被一台要路邊停車的人倒車撞破我的方向燈,那人一 下車就一直講對不起,馬上拿一千元給我,我還來不及反應,他就邊對不起就走了...所以過幾天我去青年公園游泳回家時,因為耳朵有浸水,所以就一邊開車一邊用我的萬能小指甲在挖,人就是奇怪,挖到爽處有點失神,前面紅燈看見時太晚,撞到前面機車,車上的人撞一個小破皮,尾燈也破了,我也是立即下車,,拼命的賠不是,拿出小護士擦傷,再請他立即到路旁的機車店修理,當場付錢...然後再拼命的哈腰說對不起........就走人了.
另一次在關度我騎機車撞到轉彎車,對方堅持不道歉,還揚言叫警處理,那回我傷的很重,車子修了一萬多,好啊..要玩.我就告到底..最後二審被判三個月,還付了我和解金三萬,我只留下一萬修車,其它二萬全捐出去.

所以啊.發生事故一定要誠心解決,搜集有利自己證據,不要心存歹念想撈一票.依法處理大部分都可以釐清事實的,跑了害死人,自己一輩子都會不安的..真的.

jenhoxen


網路會員

4) 2009/10/01 11:21 
原發文者: 車太炫 發文時間: 2009/10/01 09:43
肇責不是自己下結論的,除非車輛碰撞過程很明顯是對方的錯,例如車輛行進中或停等紅燈,對方從你的後方追撞或推撞,..(恕刪)

這案例不正是這樣嗎...

我想駕駛人(尤其是女性), 應該也會怕假車禍真詐財、或綁架之類的事, 不是自己的錯就趕快走吧!

車太炫


論壇版主

5) 2009/10/01 11:57 


原發文者: jenhoxen 發文時間: 2009/10/01 11:21

    這案例不正是這樣嗎...   我想駕駛人(尤其是女性), 應該也會怕假車禍真詐財、或綁架之類的事,..(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如果怕對方"陸肖肖",可在車輛後方擺放警告標誌之後到車內撥打110請求警方儘速派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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