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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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在論壇發言,是可以不必針對某某人以人身攻擊的,儘管某人所述是否真實、是否誇大;照片是否自己所拍或是否盜用他人之圖,其個人都應自負法律責任的,並不需要咱們操心的不是嗎?何況我們並不完全確認事實的真偽? 若您看到某人針對某人以人身攻擊而效仿之,也許哪天您那些發言變成被攻擊者對您的呈堂証據,那不是為了逞一時之快語而得不償失嗎? 網路世界本是假假真真、真真假假的,哪些人講的話才是真實的,哪些人提供的資訊是誤導的?得靠每個人自個兒去判斷。經常說矇語的人會沒有講真話的時候嗎?經常說事實的人沒有講錯話的時候嗎? 奉勸諸位勿和別人瞎起鬨,也許您自己認為是為正義而挺身,但何必呢?虛擬的網際世界嘛!
推薦者: 斯斯, 大頭螞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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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圖可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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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重發了 CanonUser3修改於2007年12月18日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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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alanpaul 發文時間: 2007/12/16 10:34 之前我只PO連結就被一位美女寫了一大篇PM抗議.....(恕刪)
-請在此輸入回應- 其實PO連結是合法的,並不違反著作權 這也是那位美女以PM抗議,而非大張旗鼓的打你吧 不過,就算不違法,別人抗議了,體諒原作的觀感也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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