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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 http://www.tsa.gov.tw/0069/pb/airlaw1.shtm您是說這個嗎?? 禁用的時機在下列的法規裡有很清楚的規定囉... (規定) 第四十三條 航空器,除經民航局核准外,不得裝載武器、彈藥、爆炸物 品、毒氣、放射性物料或其他危害飛航安全之物品。航空人 員、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及乘客不得私帶前項物品進入航空器 。於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時起 至開啟艙門止,亦不得使用干擾飛航通訊之器材。前項干擾 飛航通訊器材之種類,由民航局公告之。 (罰則) 第一百零二條 違反第四十三條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