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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會員答錄機 > 辦桌ㄝ....雲深不知處
作者  
討論話題
 

ccc


網路會員

2006/12/01 19:49
器材: 其他 其他

推薦者: 雷文咖啡, 硬碟博土, 皮蛋, GordonKTL, 牛肉, sunprince, bin_long, oldfisher888, 命運青紅燈, justphoto, 林先生, 春一ㄗ嘴, Josh, 醬菜, hiroshie, 老頭, brady_lo, JASON.tn, MikeMa, luke_liu, 湯瑪士, oligo37, 黑皮590904, EDDIE, Bill, Albertt, COCO77, 忘了汪的, 科學小黑喵

硬碟博土


網路會員

21) 2006/12/01 20:43 
恭喜比爾叔叔新官上任...... 辦桌慶祝一下.....

推薦者: Bill, MikeMa

命運青紅燈


網路會員

22) 2006/12/01 20:49 
清秀文靜

命運青紅燈


網路會員

23) 2006/12/01 20:49 
白晰大眼睛

命運青紅燈


網路會員

24) 2006/12/01 20:50 

命運青紅燈


網路會員

25) 2006/12/01 20:50 
來洗澡

justphoto


網路會員

26) 2006/12/01 21:09 
凸一下

林先生


網路會員

27) 2006/12/01 21:25 
ya~~~~~~~~~~~~~~~~^^
推薦者: ccc, Bill

Josh


終身 VIP

28) 2006/12/01 22:07 
考完古

佛陀大:請收Hotmail.....^_^

牛肉桑:偶ㄝ要一份
請寄
josh_ccc老鼠yahoo.com.tw

Josh


終身 VIP

29) 2006/12/01 22:09 
剛剛收到同事寄來的,妹有看過ㄝ,請參考一下....~_~
+++++++++++++++++++++++++++++++++++

[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 ,時速一百 ,此時內側護欄內 ,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急煞車, 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 事後警方調查,
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 ,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
少? 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 ,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
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 ,
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 但煞不下來, 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
不治, 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 50公尺 ,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 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 ,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 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 ,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綠燈, 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
男子不顧行人號誌 ,
而強行從斑馬線上通過 ,你時速五十, 但依然煞不下來, 撞擊該名路
人, 路人胸腔大量出 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 ?錯多少 ?

Josh


終身 VIP

30) 2006/12/01 22:11 
台灣的[[法官]]是這樣認為的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 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例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 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
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皆須減速慢行,
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本案之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因為未減速慢行,而造成人員死傷,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明顯有重大缺失,需負起
本案所有的賠償,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我以前想不懂
怎麼有砂石車會倒車再把人壓死,現在我全懂了
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假如你是案三的駕駛
你開的是砂石車,第一下下去沒死成植物人
對方剛好是家中支柱,那真的賠起來是巨額
倒車 ~給他死
工會幫我出兩百萬,保險再來賠,我再貼幾百萬結案,人命是可以買賣的!!
簡單來說
投保巨額的意外險
站在斑馬線上,等公車轉彎,摔倒頭往公車後輪去
你贏定了~
沒有一家敢不賠,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
請轉寄出去
讓許多根本不知道事情嚴重性的人,
警覺一下,中華民國是多麼注重人權的國家

[附帶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歐美,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提出車輛損毀的求償
因為很簡單,你犯法在先,而導致我造成你的傷亡
我何錯之有,且你必須對你的錯誤行為負責。
推薦者: 醬菜

老頭


終身 VIP

31) 2006/12/01 22:19 
29)30)說的現在應該不適用了
目前台灣的交通法規是以絕對路權來判
在高速公路不應該出現行人
就是侵犯到車輛的絕對路權
已經不太可能出現各負一半的責任的判例
推薦者: ashine, 湯瑪士, 黑皮590904, 硬碟博土

老頭


終身 VIP

32) 2006/12/01 22:20 
版頭那張阿花拍的立體感不錯
推薦者: ccc, sunprince, 皮蛋, luke_liu, MikeMa

ccc


網路會員

33) 2006/12/01 22:22 
29)30)請快移民吧..哇哈哈

ccc


網路會員

34) 2006/12/01 22:24 
還是趕緊去考司法官

ccc


網路會員

35) 2006/12/01 22:25 
不..選種統應該可以解決這問題吧
ccc修改於2006年12月01日22:31

ccc


網路會員

36) 2006/12/01 22:26 
開車的時候會罵那些機車亂鑽

騎機車的時候又看那些開車的

自己都有做好該做的一切??
推薦者: 牛肉, 皮蛋

brady_lo


網路會員

37) 2006/12/01 22:28 

牛肉


網路會員

38) 2006/12/01 22:37 
30
今天下班
巷道沒分道線
對向歐豆麥右轉燈閃
偶要左轉
結果他不轉....就一路ㄌㄨ過來
兩人一下車就是國罵
差點東西掏出來
這就是台灣
推薦者: Josh, ccc

brady_lo


網路會員

39) 2006/12/01 22:40 
我不知道怎麼跟人家對罵....>_<

牛肉


網路會員

40) 2006/12/01 22:40 
36)
沒辦法
機車道或外車道都是停車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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