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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沖印輸出、印相機與多功能事務機論壇 > 各位店大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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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會員

2005/03/30 17:21
器材: 其他 其他
轉貼至臺北縣照相商業同業公會
親愛的會員大家平安:
經過多方的努力下,我們在証照拍攝認定終於有了小小的成果,雖然這小小的成就並不足已為傲,但卻在在的証明,天下沒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您願意做,用心做終就會完成,這過程雖然辛苦,但卻是甘甜的。經過此次與謝愛齡司長的交涉,足以証明團結就是力量,也証明我們並不是一群散沙,盼能與各位會員共勉之。

昨(二十九號)由省理事長吳中平帶領北高二市及各縣市理事長計(20人)在立法委員陳景峻、臺北縣議員王景源的陪同下假立法院會議室與户政司謝愛齡司長面對面的溝通,並表達我們業者在身份証換發照片拍攝日期認定的做法與看法,在經過近一小時的溝通,最後加上陳景峻委員的臨門一腳,終於有了初步的共識與結果。
(1) 內政部户政司同意宣導民眾在換發身份証照片拍攝規格盡量採用照相業者所拍攝之照片。
(2) 內政部户政司不反對照片背後由業者加蓋認証店章,但若民眾自行拍攝自行填寫日期則由民眾自行負責。以上二點就是討論後的結果。
會後各縣市理事長於上述地點討論結果並發表共同聲明:(1)全國會員在拍攝完成後須加蓋店章並填寫拍攝日期。(2)若民眾自行拍攝後需要我們加以輸出則不加蓋店章及日期填寫。
因此次的拜會完全由夲縣主導,記得那日的中午我與總幹事及王景源一起吃飯,中間談起証照問題,王議員建議須联合各縣市請命如此力量才會大,恰巧隔日我須至彰化開省联合大會,在大會中臨時動議我提案希望各縣市理事長北上請命,獲在塲理事長一致通過
並決定29號拜會內政部,另方面我則連絡總幹事以公文最速件連絡委員,其中碰上326遊行,委員無法
確定29號是否可以。還好老天幫忙,委員在28日連絡沒問題,心中大石終可放下,這其中的心酸是別人所無法理解的。在此盼各位會員能共同遵守這得來不易的成果。
理事長 劉燦煌敬

http://taiwanphoto.dslcity.net/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52&forum=1&post_id=270#forumpost270

wuwuwuwuwu


網路會員

21) 2005/03/31 21:03 
請至照相館拍攝或自行拍攝合乎規定的照片繳交,以利身分證換發相關事宜。
這樣如何

阿輝


網路會員

22) 2005/03/31 21:19 
照相館拍攝或自行拍攝合乎規定,但是要合法如何!

wuwuwuwuwu


網路會員

23) 2005/03/31 21:35 
合法??何解??
恕愚..

caniko


網路會員

24) 2005/03/31 21:41 
身份證為什麼要換
1.20年沒換本人和照片已經不一樣
2.偽照證件橫行詐片氾濫
好不容易拍板定案要換身份證
一個國家的最高戶政司長卻講一些超級外行的事
為了便民"民眾可以自行拍照.或許可以拍出一番風味"
照片可以自己拍
"一點公信力都沒有"
乾脆宣佈新版新份證的圖放在內證部網站讓民眾自行下載列印
讓民眾自己在家就可以做自己的身份證
這樣不是可以更便民

這是在股勵大家來偽造身份證嗎
這個國家病了嗎?

wuwuwuwuwu


網路會員

25) 2005/03/31 21:49 
要偽造的人,還怕找不到店蓋章嗎,偽造不是只有照片的關係而已吧。我們想得到的,他們會想不到,不大可能吧!!管一個國家沒有那麼容易,就如大大們調教(沖)照片不也是一門技術,在不完美中能求得相對完美就行了。當然啦改進是必要的,所以各位大大也才會說自己要提升技術啊

Waterweed


網路會員

26) 2005/03/31 23:18 
最後的把關都要靠戶政機關確認是否本人
要合法可能指的是不可以偽造吧...

我能想到解決底下問題(1.業者不想看到自排2.消費者不想遇到能力偏弱的店家)
的方法就是把照片的規格限制的很嚴

有能力的還是有辦法自己做,也不會有什麼教學製造困擾,順便淘汰一些不充電的店家

n24815142


網路會員

27) 2005/04/01 01:08 
理事長兄:再來個飯局.把民眾可自行拍攝給搞定.費用我cover.再加上拍拍手...買機票...送出國.(美西-30天團費)天底下沒有不可能的事.搞定後po個帳號.我儘速匯過去.

阿輝


網路會員

28) 2005/04/01 02:02 
一句可自拍,搞得會拍的來拍,不會拍的也來拍,到時亂相叢生,誰要負責,做大官的人真是要謹言慎行。

francisyang56


網路會員

29) 2005/04/01 07:49 
一句可自拍,搞得會拍的來拍,不會拍的也來拍,到時亂相叢生,誰要負責,做大官的人真是要謹言慎行。
************************************************************************************

這倒是真的,雖然技術高超的客人不少,但我也遇過好幾個客人自拍來輸出要辦護照(我們店是依證照輸出收費)有的在日光燈下拍,有的在烏斯燈泡下拍.雖然相機可以自動白平衡,但是色溫還是偏很多,加上設備的關係,背景無法洗成純白,且有陰影.收件時有提醒客人可能會被退件,不知後來是否辦成.

阿輝


網路會員

30) 2005/04/01 14:22 
所為「不合法」就是繳交之照片來源過程有違背中華民國任何一條法律都叫不合法,例如在製作照片時,使用非法盜版軟體,拍攝日期填寫不實等等。政府說可自拍,將有許多人因此犯法,有點像是在鼓勴人民犯法。看在美國人眼中,301條款又要繼續觀察下去了。一般的店家都會準備合法軟體,申請營業執照,合法繳稅,又可幫政府做第一道把關,這樣合情又合法,又能事倍工半的淺顯道理都不懂!20年的一次可要慎重才對。

dongjgi


網路會員

31) 2005/04/01 15:38 
謝愛x-蝨長-今天在新聞公告新身分證照片上的"人工虛擬美女"===每人都會合成
何不讓一般的店家都會準備合法軟體,申請營業執照,合法繳稅,又可幫政府做第一道把關!
謝蝨長只愛做秀=公告新身分證照片上的"人工虛擬美女"這不是鼓勵大家合成嗎?
院長,部長,謝蝨長別玩了!!從按指紋到今如此大改變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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