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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最不合理的攝影比賽..
作者  
討論話題
 

609249


評議顧問

2007/03/15 10:49
器材: 其他 其他
參賽要附底片或原始檔.只要參賽不管有無入選.著作權一律讓渡給主辦單位..
http://www.3cin.com.tw/untitled.html/13/a11.htm
推薦者: lin99y, 奇摩小趙, eeee4e, jkc_ccnp, 赭石, Bill

lin99y


網路會員

1) 2007/03/15 11:20 
這是我不參加比賽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要用500塊買走我拍照的權利,我不要! 給我500塊叫我再拍一次,我不幹!
貪生怕死莫入此門,升官發財請走他路!
不要問攝影給了你什麼,要問你為攝影做了什麼!

 

 


推薦者: sennon, firefly-Lee

blithepigg


網路會員

2) 2007/03/15 12:47 
真鳥的比賽...

專坑攝影人

奇摩小趙


終身 VIP

3) 2007/03/15 12:56 
照理說,主辦單位擁有"使用權"即可,但卻強要"財產權",真是無理!
這也是我不參加攝影比賽的原因.

推薦者: 阿達ADa

到此一遊


網路會員

4) 2007/03/15 13:13 
原發文者: 609249 發文時間: 2007/03/15 10:49
參賽要附底片或原始檔.只要參賽不管有無入選.著作權一律讓渡給主辦單位..

如果, 只要參賽不管有無入選, 一律通通有獎, 醬子是不是才比較合理?


我是六年級生,最愛拍〔到此一遊〕的照片。

EASTMANS


網路會員

5) 2007/03/15 13:19 
聯絡人:嘉義縣政府政風室

TEL:(05)3620123分機496

===========================
上面有政風室的電話,可以向其檢舉是那個公務員,意圖以比賽為晃子,詐取百姓財物.

白柏棠

部落格(56)
網路會員

6) 2007/03/15 13:39 
攝影人參賽,固然是要考驗自己的實力,
然而,主辦單位在基本上,將攝影人視為攝影「奴才」,給500元的入選獎,就會為主辦單位拼命了.
請閱讀蘇伯欽先生在1999年(88年)5月發表於中國攝影「回歸藝術的思考-主觀攝影攝影主觀」一文中的說明.
不懂理論,不懂技巧,只會按快門。
『意之所趨,一切隨性。』
白柏棠修改於2007年03月15日13:42

lin47


網路會員

7) 2007/03/15 14:35 
政府機關通常對這些沒有概念,「協辦單位:嘉義縣攝影協會 」但是協辦的可是攝影學會,難道他們都考慮這些規定的合理性。

blithepigg


網路會員

8) 2007/03/15 14:37 
攝影奴才

冏rz........

有的比賽參加起來真是心寒呀

為了500元<----好像是在說小弟我

白柏棠

部落格(56)
網路會員

9) 2007/03/15 14:48 
對不起,請不要對號入座。
那是我在2007年3月2日,無意間瀏覽某一攝影網站剛好看到,有感而發罷了。
如有說錯,在此道歉。



不懂理論,不懂技巧,只會按快門。


『意之所趨,一切隨性。』


blithepigg


網路會員

10) 2007/03/15 15:00 
小弟我沒對號入座拉^ ^"

前輩別在意 不用道歉拉

小弟知道前輩的意思呵呵

jenn.kun


網路會員

11) 2007/03/15 16:14 
ㄧ個願打,一個願挨!!

 


老羊


顧問

12) 2007/03/15 16:54 
嘉義縣政府...........唉
政府單位不是很有錢,,,好寒酸
又金牌10000元提貨卷.....hahaha,,,,搖頭中.......

justcooler


網路會員

13) 2007/03/15 17:16 
以稅收而言  真的很窮

不過假如只是為了省郵資、怕麻煩

未免因小失大

不過身為半個嘉義人  可能會當作贊助一下吧

oceanmax


網路會員

14) 2007/03/15 17:56 
搞不好就是條件不好

參加的就剩 三隻小豬

於是就通通有獎, 皆大歡喜........... 

ccf13122


藝廊版主

15) 2007/03/15 18:04 
叫他〝甲咖賣〞!

unclekoyi


網路會員

16) 2007/03/15 19:45 

「燈影輝煌攜手共創廉政家園攝影比賽」

還要共創廉政家園耶!

哈哈哈......

 


偶就素尚介古意的古意伯啦

titihuang


網路會員

17) 2007/03/15 20:01 
沒錯!為了獎金職業攝手可以不用參加,我覺得留給那些志在參加朋友吧!

沒有簽名檔啦!

chung120


網路會員

18) 2007/03/15 20:18 

那參加影展競賽的影片不就好幾一飛了

真是沒水準的主辦單位

THOMAS888


網路會員

19) 2007/03/15 20:22 
原發文者: lin47 發文時間: 2007/03/15 14:35
政府機關通常對這些沒有概念,「協辦單位:嘉義縣攝影協會 」但是協辦的可是攝影學會,難道他們都考慮這些..(恕刪)

唉.說到這一次活動.

主辦單位事先有找協辦單位(嘉義縣攝影學會)協助辦理.原本學會有編列約25萬左右的比賽獎金(比照之前台南.高雄燈會)給他們參考.但是他們並沒有採納.只有編列之前燈會大約只有5分之一左右的費用.比較奇怪的是這次簡章內容的制定不曉得是誰訂定的(原本學會制定的簡章是參考去年台灣燈會).這次燈會規定很多以前沒有看過的規定.獎金不多還要一次交二張同樣的照片.還要繳交底片.等等....所以目前縣學會對這次的活動內容也很傷腦筋.本想好好宣傳.但是看到條件這麼嚴苛.獎金也不誘人.所以大家都很低調來進行.

所以獎金不多(提貨券)加上得獎人少.要不要參加就看各位大師了.

 


推薦者: jeng0429

3358188


網路會員

20) 2007/03/15 22:17 
這種比賽通常收件率都很低
參加大概只有兩類吧!
壹種是面子問題打知名度     另一種志在參加&不在得獎   高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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