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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大陸地區自7/1日起實施進出境旅客在航空口岸實行書面申報制度
作者  
討論話題
 

steven7


網路會員

2005/06/10 10:39
器材: 其他 其他
  從2005年7月1日起所有個人物品進出境必需要填寫『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對我們影響較大的是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手提電腦】【攝像機】是必須要填寫申報單申報.

實際條文如下
【法規名稱】进出境旅客在航空口岸实行书面申报制度
【文  獻  號】總署令【2005】第23號公告
【發佈日期】2005年05月23日
【實施日期】2005年07月01日
【正        文】
       为规范进出境旅客申报行为,增強海关执法透明度,加強海关对进出境旅客
行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國家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并与國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经研究
決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在航空口岸实行旅客书面申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從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除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
以及隨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均应填寫《中华人民共和國海关进境旅客
行李物品申报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國海关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稱《申
报单》,式样见附件),向海关如实申报。
       二、进出境旅客应按要求如实填寫《申报单》,并將填寫好的《申报单》在
海关申报台前递交给海关关员。
               进出境旅客对其攜带的物品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在其它任何时间、地
點所做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三、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否"的进出境旅客,可以选择"無申报通
道"(又稱"绿色通道")通关。对进境旅客攜带的海关规定免稅限值(量)內的自用物品,
海关予以免稅放行;对出境旅客攜带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放行。
       四、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是"在进出境旅客,应在《申报单》相关
项目中详细填寫所攜物品的品名(币别)、数量(金额)、型號等內容,并选择"申报通
道"(又稱"红色通道")通关,海关按如下原则验放:
      (一)进境旅客
           1、居民旅客攜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
下同)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稅放行。
        2、非居民旅客攜带拟留在中國境內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
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稅放行。
        3、攜带超过1,5000亳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的
香煙,或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煙丝,对超出限量但仍屬自用的部分,海
关予以征稅放行。
       4、攜带超过20,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
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攜带需复带出境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时,旅客
应填寫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將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憑以办理有关外币复
带出境手续。
        5、攜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
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6、攜带無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7、攜带中华人民共和國规定的其它限制或禁止进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
关规定办理。
        8、攜带货物、货样、廣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9、申报有分离运输行李,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境旅客
     1、攜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
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填寫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將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憑
以办理有关物品复带进境手续。
     2、攜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
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3、攜带金银等贵重金屬,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4、攜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
理。
     5、攜事無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6、攜带中华人民共和國规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
办理。
     7、攜带货物、货样、廣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禮遇签证的进出境旅客,
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可享受免验禮遇的进出境旅客,可不填寫申报表,但通关时应主动
向海关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海关给予免验禮遇。
        六、违反本公告,逃避海关监管,攜带國家禁止、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當
缴纳稅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海关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海关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條例》予以处罚。

王ㄚ健

部落格(10)
顧問

1) 2005/06/10 11:02 
真不方便的規定
因為我以前就知道這規定
但是因為是隨身物品,所以海關也不檢查
現在變成這種奇怪規定
我想短時間我很懶得進中國海關

Green Original


網路會員

2) 2005/06/10 11:31 
相機申報的部分是指出境旅客要申報.
不是說到入境, 那應該還好吧?!

寇子


網路會員

3) 2005/06/10 11:38 
啊!
我帶過5萬美金進北京首都機場咧!
推薦者: etjan

sly


網路會員

4) 2005/06/10 11:51 
沒查到是沒事!被查到可能會很麻煩吧!

c00jsh00


網路會員

5) 2005/06/10 12:59 
終於有了明確的規定了。去年到新疆烏魯木齊,機場海關只准每人一機一鏡入境,多餘的鏡頭和機身要留在海關等出境時領回。但我們不是從烏魯木齊離境,無法再回機場取回,交涉了半天不得其解。最後透過某些關係在第二天取回鏡頭,整個行程才得以順利進行。當時的規定沒有填寫兩張申報單,在離境時由海關核對攜出的設備的辦法。這個辦法是為了防止單幫客從國外帶高額消費設備到中國大陸販賣逃稅。
到大陸做旅遊攝影的人,通常不會只攜帶一機一鏡,也無意在大陸將器材脫手,因此不希望因攜帶過多的器材被課稅。現在要確認的是攜帶攝影器材入境,入境時填寫兩張申報單,是否能在另一海關離境? 除非各海關間能做電腦連線或電話傳真,不然如何執行?

oldmerlion


網路會員

6) 2005/06/10 13:28 
不奇怪呀,這不是以前我們的規定嗎,以前出國照相要先登記相機鏡頭廠牌規格編號,返國時才不受"限帶小型相機一部"的規定,我還留著一張黃聯,是進關時出示給海關看才放行帶一堆器材,結果當年回國時剛好廢掉那條規定,單子正好留下紀念......可見大陸還真是向台灣學習,連這種規定也學.

oldmerlion


網路會員

7) 2005/06/10 13:30 
當年漢博區委託跑單幫的帶器材,也是這樣的規定下應運而生的行業.

twmuh


網路會員

8) 2005/06/10 14:30 
節錄:
攜帶需複帶進境單價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
行自用物品,旅客應填寫兩份申報單
=======================================
帶出境,而且還要回去的,才要申報。

哈蘇迷


網路會員

9) 2006/10/27 15:25 
> (一)进境旅客
> ......恕刪......
> 2、非居民旅客攜带拟留在中國境內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稅放行。

台灣人去大陸,依這個規定就是帶太多相機一律要打稅了?

> 【法規名稱】进出境旅客在航空口岸实行书面申报制度

這個講的航空口岸耶,這樣的話,如果是走陸路口岸(比如說從香港坐車過皇岡/羅湖口岸)的呢?

dunkel


網路會員

10) 2006/10/27 16:11 
烏魯木齊的機場有這樣的規定?!
我都不知道的說....
今年七月去時根本傻傻的就入境啦...
攝影器材是放在隨身包包裡, 也根本都沒申報 =_____=

chenchihching


網路會員

11) 2006/10/27 16:34 
其實這12.13年前就要申報,進去就要填寫出來要看有沒帶出口如果沒有帶出來就會扣稅,以前是寫在台胞證上面現在不曉得有沒有改,我在13年前從廈門高崎機場進去身上帶100萬港幣進去去請海關蓋章証明,在台胞證上寫帶港幣100
萬海關在上面蓋章,去做設公司的到資証明

chenchihching


網路會員

12) 2006/10/27 16:47 
哈蘇迷他們寫航空口岸你要去問大陸人的想法,在大陸有時候一個句子他們的解釋跟我們不同,以前我的員工常常說那是你們台灣人的想法,我們這邊的解釋不是那樣那是你門自己的解釋,所以在大陸因風俗.民情.文化.不同有很多文字不能用我們的想法去解釋

參考看看

WASABI . 001


網路會員

13) 2006/10/27 17:34 
去年前往新疆拍攝金秋,
因為器材帶的不少,
在深圳口岸就被打了6千RMB的稅,
這還不含120底片被打的部份,
基本上繳錢困難又麻煩,
要拿回來更是難上加難,
其中的複雜度實在難以言傳,
為此總共在深圳多待了約4天,
結果那6千RMB還是卡在中國人民銀行......
這些年大陸進出超過二,三十次,
也還是第一次遇到,
但經過這一次,
已經有了恐懼症.....
各位同好先進們還是多多小心......
WASABI . 001修改於2006年10月27日17:41

魅影


藝廊版主

14) 2006/10/27 17:58 
今年4月進深圳時帶了3機5鏡沒申報,結果安檢時被警告下次要填申報單,然後還是放我過去,之後重慶,烏魯木齊,阿勒泰機場都沒再遇到任何困難,結論是:不填單就要看運氣~

c00jsh00


網路會員

15) 2006/10/27 23:31 
剛從為期 15 天的滇川藏公路之旅回來,由香港攜帶的攝影器財到雲南昆明入關, 攜帶的攝影器材沒有填寫申報單,問過海關官員也說不需填寫。可能每個機場的處理方式不同。
這次旅行在然烏湖,巴松措,納木措都遇到好天氣,拍了許多相片。特別是在納木措的扎西寺過夜,拍到納木措的黃昏和清晨。現在的納木措周圍一片雪白,讓人畢生難忘。
拍了一萬多張照片,還來不及後製和篩選,鄉放到網頁上,以後再慢慢整理。
http://140.110.17.58/~c00jsh00/gallery2/main.php?g2_view=core.ShowItem&g2_itemId=141812

芭勒斌


網路會員

16) 2006/10/28 09:15 
有这么严重吗

哈蘇迷


網路會員

17) 2006/10/28 10:02 
現在是怎樣?我都越看越糊塗了~

(1)有申報,不用打稅?

(2)有申報,超過規定的部份先打稅,帶入境又帶出境,再辦退稅?

非居民旅客攜带拟留在中國境內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稅放行。..............照這規定來看,相機帶太多是要打稅呀,又帶出境能退稅嗎?(有如WASABI . 001大哥的情況)
哈蘇迷修改於2006年10月28日10:08

推薦者: tanglang

不是馬桶上的貓


網路會員

18) 2006/10/28 13:46 
刚开始有这规定时我乖乖的填写报关资料
在出关时问了海关有关相机的事
他说自用的没关系要我重填一次--不用报关...

入境时被抓过带了十多条烟
我表明是长驻大陆人员且带的都是洋烟是自用的~~~~~~大陆人好像不爱抽七星~~~~
结果~~放了我一马~~

看来抓不抓还得看海关老爷的心情而定

不是馬桶上的貓


網路會員

19) 2006/10/28 14:14 
附带一点~~越小的机场抓的越严

Lulumi


終身 VIP

20) 2006/10/28 20:56 
長輩有交代
大陸不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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