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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選單 > ※攝影異言堂 > 台中市攝影賽金牌也爆造假
作者  
討論話題
 

subpark


網路會員

2008/08/21 14:19
器材: 其他 其他
比賽簡章
http://www.liangchu.com.tw/updata/2008photo/info.html

蘋果刊登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0874399&IssueID=20080820

花花世界


網路會員

61) 2008/09/17 15:19 
造假爭議 攝影金牌得主棄權
真是有魄力,五萬元不算什麼啦,時機歹歹,跟錢過不去嗎?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0964100&IssueID=20080917
得主昨受訪說:「我不高興,照片不想給市政府用了!」
而新聞處上月緊急要求所有得獎人提供原始檔案供比對,結果金牌得主主動棄權,金牌從缺。

是經數位專家認定
得主提供的原始檔經數位攝影專家鄭國裕等人鑑定後,初步認定沒有明顯合成痕跡,至於疑似不協調的陰影,應是修片不當造成。
得主昨受訪說:指作品經專業人士檢驗證實沒問題,是外行人才懷疑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0/8/14ggd.html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0874399&IssueID=20080820

那麼多專家的說法,都不太一樣,那一個才是對的呢?

台中市政府應該要負責,不然未來比賽如何取得公信力呢?

推薦者: 好美麗

Hahaphoto


新進會員

62) 2008/09/24 01:40 


原發文者: BearRuRu 發文時間: 2008/08/30 13:43

發現幾個留言的帳號,像Stick77tt, Subpark,春風小子等留言非常犀利,但是用的IP都是118.170.xx,59.104.xx,210.64.xx互換,很好奇....
查了一下,應該都是這位:
http://www.wretch.cc/mypage/bucky0072
應該就是整個事件的正義的報料者了,看起來好像也是攝影協會的人,幹的好!

這個事件看下來,就屬這一篇最犀利了
這位BearRuRu大大 好厲害喔!!
光看IP 位址 就可以看出誰是報料者
佩服~佩服~
莫非 BearRuRu 也是攝影協會的人??

推薦者: 好美麗

春風小子


網路會員

63) 2008/10/03 18:07 

  「台中市的一天」攝影比賽,是於93年度舉辦第一屆,當時是由「台灣省攝影學會」蔡來旺老師向新聞局提企劃案,為的是配合市政府「行銷台中」的計劃,所以當時設有兩組,分別是「人文風情組」與「景觀建設組」,由於是要表達台中市的原貌,當時有限制「不得合成」,總不能將「夏威夷海濱」拉入「中山公園」內吧,「牛頭不對馬嘴」是主要的原因。

 

當時敞人擔任「台中市攝影學會」總幹事,負責「收件」與「協助評審」的工作。協助收件的幹部均未投件,而評審老師則是由資深攝影人(均非台中市攝影學會當時之理監事)擔任,求得是一個「公正性」。

 

  第二屆之後由於台中市政府礙於法令規定,必需要公開招標,才由民間公司承辦至今,每年對於「得否合成」均有不同之規定,記得有一年分為「原味台中」(不得合成)與「故事連作」(未規定),分門別類,有規則明白可以遵循,參賽者自行依規則投件,自負法律責任。

 

  當時提企劃案的老師,是本著為攝影人增加表現的機會,積極為攝影人爭取福利的心態,前輩的努力,是值得後進的我們應當效法學習的。(畢竟高額的獎金,也不無小補)

 

  基本上數位時代的來臨,「不得合成」之查驗是非常困難的,評審老師只有肉眼,僅能憑著經驗去認定,沒有任何的儀器可供協助。就如同目前的「毒奶」事件相似,「未驗出」與「零含量」是不同的。而評審老師所憑的經驗,就是傳統的攝影理論,如鏡頭的特性、光線的來源、景深原理等等去判斷照片之「合理性」。敝人擔任過很多場「評審工作之助理」,評審委員都是從「合理性」來審視照片的,沒有以上同好所質疑「裁切」、「調整顏色」之禁止,所以請不要誤解。

 

  很遺憾本屆(第五屆)發生此「合成」爭議,這或許是數位化時代來臨,大家遲早都要面對的問題。還是承上所言,只要是「做的合理」,則任何質疑都只是質疑,不是嗎?

 

  以上同好所言,有一些事,敞人必須出面澄清:

1. 台中市攝影學會是一個有歷史的攝影專業團體,會中人才輩出。敝人即是從「台中市攝影學會」開始學習攝影,「光源問題」是攝影基本概念,記得當時「老師」即諄諄告誡,只是現在「有道德勇氣」的老師安在?

2. 台中市攝影學會會員參加比賽者眾多,在一些比賽中,會員得獎數多,按機率來算,亦屬合理吧。但是受人質疑的是幹部及評審老師的「公正性」,為杜「悠悠之口」,建議可以處理的更謹慎些。(將評審委員按地區別分散邀請,也是可行辦法之一)。

3. 敝人學習攝影以來,從未參加有獎金之比賽(公辦美展除外),請同好不要影射敝人因未得獎,所以挾怨如何如何..。

4. 有些同好直接點名敝人就是「檢舉人」,請您提出證據來。還在留言版中公開敝人之 blog ,我沒有付您廣告費,不需要如此,我的老師告誡我要「低調」。

5. 不是只有「評審老師」的銳利眼光而已,公開的比賽,使用的是「公帑」,不是私相授受,「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質疑吧。

6. 有沒有合成,當事人最清楚吧?

 

事情本該畫下句點了吧!

 

前輩製造機會的苦心,吾輩跟進都還來不及,如何忍心破壞攝影人的名譽

 

攝影人該自制吧!

 

真理與名譽才是最重要的吧! 

powermansd


網路會員

64) 2008/10/06 08:06 
前人的努力,應該要善加珍惜.
不應該向現在這樣胡搞瞎搞吧~
快樂玩攝影不是很好嘛!!!
powermansd修改於2008年10月06日08:10

推薦者: 老何4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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