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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話題
 

老何471130

部落格(3331)
VIP

2007/08/01 10:02
器材: 其他 其他

  對於[請勿攝影]的告示.

或是其他限制規定.

您有何見解或看法?

 



stevewang1022


網路會員

1) 2007/08/01 10:18 
我好像貼過......
不過我對星巴克咖啡不准攝影有意見
但是越是不准,我越是要照
http://www.flickr.com/photos/stevewang1022/sets/72157600053954907/
我寫給客服信箱的文件(嫌煩請勿看)

敬啟者
各位處理信件的工作人員大家好,
其實本人這封信是想請 貴公司比較有決定權的主管給本人一個簡單的回覆,不過這個並不是針對產品或服務有任何抱怨.
上個星期我路過八德路某家 貴公司的分店門口,覺得景緻裝潢不錯,尤其是以黃褐色而非傳統墨綠色塗裝,因此拿起相機向外觀拍了幾張,這時店員由內衝出質問我說商標及店內陳設均有商標權或著作權,不便讓我拍照.
當時我回答他,我只是一個路人又站在店外,沒有人可以質疑我拍照的自由,事後想想對於 貴公司權益,員工認知及做法,以及路人或店內客人,三方面都應該都要有個清楚的說明.
在我的認知,賣咖啡並非只是一個商品,他應該已經是一種品味 風格 甚至文化的行銷,與可樂薯條行業之間也應該展現不同的"商品氣質與人文體現",因此無論店內店外都應該有獨特的親和感受, 本人提供一個網頁給 貴公司參考,相信各位應該可以感受我所要禪述的理念,在全世界有這麼多人對於STARBUCKS這個品牌及商品甚至商標有高度的認同與喜愛,進而以它為對象做影像紀錄,這對 貴公司應該是正面形象也是無價的活廣告,相信所有對 貴公司留存影像的消費者或路人都非惡意,也沒有任何人會故意製造權利糾紛,希望 貴公司不必對任何公開展示(尤其是正大光明掛在路邊的圓形商標)作拍照管制.

推薦者: 老何471130, TOMF90, weber880930

老何471130

部落格(3331)
VIP

2) 2007/08/01 10:28 

我曾經在xx百貨公司內.要拍照.

服務生立刻跑來伸手阻擋.說:

[我們這裡禁止攝影.]

弄得我一臉尷尬.無所適從.

最後只好收拾相機.匆匆離去.

lin99y


網路會員

3) 2007/08/01 10:32 
原發文者: 老何471130 發文時間: 2007/08/01 10:28
我曾經在xx百貨公司內.要拍照. 服務生立刻跑來伸手阻擋.說: [我..(恕刪)

您已經身在人家的領土之內......

lin99y


網路會員

4) 2007/08/01 10:37 

只要你站在街上拍...想拍瞎咪就拍瞎咪!!只要你是站在公共空間拍照.拍到人家的商標建築等.不是拿去做商業用途.只是自己欣賞.都沒事啦!!

但是要切記.......如果只是拍人家的裝潢.商標.產品特寫...等等...最好不要發表!!
尤其是產品!!

只要是店家認為機密的東西.也不要拿到櫥窗展覽.避免發生爭議!!有的盧......

好笑的是...一般餐廳.都歡迎你拍!!她高興都來不及!!等於在幫她宣傳!!

ader2


網路會員

5) 2007/08/01 10:42 
個人認為自由應該是在不防礙他人或製造他人困擾下為前題
或許經過某些考量
他人或店家等須標明禁止等字樣
我想如同因果關係
也許有人做了這件事(攝影)而讓店家不允許
所以個人認為
這個社會須要多一點的尊重和體諒吧~

不然會淪為 "啊~偶就是有相機可以拍~ 啊某~里係妹安捉~~"


老何471130

部落格(3331)
VIP

6) 2007/08/01 10:48 

我們國內許多美術館.或是藝術館.

也是在門票上面及售票處窗口.以及入口牆壁上.

有[請勿攝影]的告示.

反觀國外的知名博物館.美術館.只是標示[禁止閃光燈拍照].

允許現場光攝影.

家父幾年前.遊歐洲.參觀法國美術館.回來出示所拍照片.

許多精美藝術品的相片拍攝.家人 得以觀賞.覺得十分有意義.


推薦者: bv4bg.hamccl

白柏棠

部落格(56)
網路會員

7) 2007/08/01 10:57 

有些攝影人,以為「一機在手」,就以為自己是老大。

愛怎麼拍就怎麼拍,完全不懂得什麼是尊重。

個人以為無論什麼場所,首先要學會尊重,徵得同意之後才著手,這是一種最起碼的禮貎。

其實攝影人沒那麼偉大啊!!


不懂理論,不懂技巧,只會按快門。
『意之所趨,一切隨性。』
手札BLOG來逛逛!!
白柏棠修改於2007年08月01日11:06

推薦者: 老何471130, louiselisa, Tung-Pin, TOMF90, 大頭螞蟻, ying4567, bv4bg.hamccl, littlefang93

老何471130

部落格(3331)
VIP

8) 2007/08/01 11:16 

以前沒有.

今年才有.

警告標示.

愈來愈多.

攝影行為.

引起反感.

攝影人我.

宜加謹慎.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推薦者: ying4567

老何471130

部落格(3331)
VIP

9) 2007/08/01 11:30 

今年士林官邸的玫瑰花展.其中也有禁止標示.

 



**登入後才可瀏覽圖片**

lin99y


網路會員

10) 2007/08/01 11:35 
原發文者: 老何471130 發文時間: 2007/08/01 11:30
今年士林官邸的玫瑰花展.其中也有禁止標示.   [ForumUploadImage..(恕刪)

XX展..展場內禁止攝影..可以理解....因為這些展覽品都怕被"複製"!!

國外著名博物館可以攝影但是禁止閃光...也可以理解..因為那些都是古物..著作權早已消失..禁止強光是保護展品!!


推薦者: 老何471130, TOMF90

老何471130

部落格(3331)
VIP

11) 2007/08/01 11:37 

對不起.

請原諒.

為報導.

我偷拍.

老何471130

部落格(3331)
VIP

12) 2007/08/01 11:52 

有一次參觀攝影展.詢問過主管單位.

是否可以為報導需要.拍攝一些照片?

他們表示.

可以拍攝人們參觀動向.展場全景.及部分側照.

雙方經過溝通.得到很好的互動.完成美麗任務.

lin99y


網路會員

13) 2007/08/01 12:08 

可是很好笑......只要是記者...在台灣都可以拍喔!!冒牌記者也可以喔!!閃燈怎麼閃都沒關係!!在故宮裡面也可以閃燈拍國寶喔!!

還有一件好笑的.....單眼相機...只要一拿出來..就有人開始注意你..相機體型越大..越引來主人注意!!馬上出來制止!!可是傻瓜相機.手機都沒關係唷~~~這是某次在某百貨公司超市的經驗.他們在殺鮪魚!!當時我看很多人拿手機.拿小傻瓜在拍.除了他們超市員工.還有許多民眾也在拍.我就拿出單眼.

馬上有人來阻止.
超:"你是媒體嗎?不是?那不能拍!!"...
我指著拿傻瓜的民眾:"他們為何可以?"
超:"那是員工!!"
我指著民眾..."她..他...她...都是員工??"
超:你敢拍.我馬上叫警衛.(有點惱羞成怒.).
我不開閃燈可以吧!!
超:你試試看ㄚ(語氣很兇)...

PS.這家微X百貨公司....後來也沒再去過....

windflow

部落格(2)
網路會員

14) 2007/08/01 13:38 
"尊重"...
這二個字應該小學生都懂吧

lin99y


網路會員

15) 2007/08/01 14:03 
原發文者: lin99y 發文時間: 2007/08/01 12:08

PS.這家微X百貨公司....後來也沒再去過....

這是店家的自我矛盾.一堆外勞在裡面猛閃相機.都沒事..........
本國人傻瓜相機.也沒事......

但是唯獨單眼相機不行....

所以說.這是他們的自我矛盾!!造成民眾心裡疑問!!
有沒有尊重?!?!你說呢?

後來學會一點....只要不是百貨公關活動...都不報導!
甚至主動不報導這家的好事情!!很多同業透露.他們對這家百貨公司都這樣!
因為沒必要去幫它免費宣傳商業活動....

但是一有麻煩事...就會盡量宣傳負面形象......EX搶名牌包造成的紛亂!!

EASTMANS


網路會員

16) 2007/08/01 14:03 
前幾天看有週刊記者,貼在人家汽車擋風玻璃前,拍車裏的女人(又不是公眾人物,也不是犯嫌),完全不顧他人人權.
這種人真是夠了.真是無恥的攝影記者.
但畢竟這種故意以下流心態為拍攝目的的傢伙是少數,
卻讓眾多純因喜歡或仰慕而拍的人都被限制住了.
拍照還是要尊重被拍者的感受,不管是人或是作品.
而公開場合的活動,若不願人家拍攝也應公開明示.(百貨公司內的警衛,本來就對相機很敏感的)
我在天文館也曾被制止,只因為相機太大台了.但服務人員是很客氣的講,不能拍單品,只能拍全景哦.
推薦者: weber880930

lin99y


網路會員

17) 2007/08/01 14:12 
原發文者: EASTMANS 發文時間: 2007/08/01 14:03
但服務人員是很客氣的講,不能拍單品,只能拍全景哦.

這才是重點!!
如果是人家的作品.有著作權(畫作相片雕刻.工藝品等等都算)......最好別去拍(可以省很多麻煩)...如果真的拍了~也別發表複製!!這就是很多展場禁止攝影的原因!
拍人物也一樣......

如果不是"商業活動"...如果沒牽涉著作權肖像權等....又禁止的話......老覺得是虛榮心作祟!!
五月天演唱會.名模拍照事件...就牽扯到商業活動與肖像權!!

EASTMANS


網路會員

18) 2007/08/01 14:16 
我們國內許多美術館.或是藝術館.

也是在門票上面及售票處窗口.以及入口牆壁上.

有[請勿攝影]的告示.

反觀國外的知名博物館.美術館.只是標示[禁止閃光燈拍照].
<<<<<<<<<<<<<<<<<<<<<<<<<<<<<<<<<<<<<<<<<<<<<<
像我們這等藝術修為較少的人,對於館內的收藏品,會想看大都出於好奇.
所以去看真品和看相片,是沒差.反正又看不懂.所以好奇心沒了,
怎可能花錢買票看呢,這樣顯然對某些作者是不公平的,所以不給拍是有道理的.
反觀國外的作品,我們會去看的也都是很大間的很知名的.
心態可能有二種,
一.非常景仰大作,一定要看真品,不枉此生.
二.虛榮,只是要跟人家講,我去過某某大博物館耶.
所以啊,他哪怕人家拍,反正會去的人還是會去看,不管是真懂還是假懂.

推薦者: lin99y, ck3233

lin99y


網路會員

19) 2007/08/01 14:16 

公眾人物在公共場合被拍...這就沒瞎咪好說的!最多是不能拿來牟利!不能故意毀譽!!
如果是事實...媒體有權報導醜聞!就算是禁止攝影的地方.一旦有非法事情發生...就不必忌誨禁止攝影的問題...

如果不是事實..媒體故意製造出來(那個週刊很會這套)..那也不對!

day690214

部落格(368)
網路會員

20) 2007/08/01 14:25 

我覺得誇張的.........

 

7-11也禁止拍照喔!

我只是拍一張孩子在鮮奶開放架前選擇要買哪一種鮮奶(統一?瑞穗?....)

看孩子扭紐捏捏很可愛!

我拿F11喔!小DC喔!

不行拍!

真的很誇張.............

我以後去OK買啦!

OK隨我拍都嘛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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