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1) 終身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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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版權或權利並不是"攝影"或是"照片"這個片面的標的物,而是其所含之內容. 所以,其價值當然不在於攝影工資.
推薦者: 棟樑Harry, 玉 |
部落格(323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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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公會所擬訂價目明細表.
以及使用者的相關規範與條款.
才可不致發生惱人的疑難問題.
學有專長.各有領域. 學以致用.生活樂趣. 老是愛攝影.何處不照相.放假到處跑.屁股沒坐下. 推薦者: tttt6782, 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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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屬及使用問題,沒有事先白底黑字寫清楚, 人家愛怎麼用就怎麼用,除非你們有另外簽訂契約, 雙方沒有就著作財產權的歸屬有特別約定 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即攝影師所有, 但是著作權法第12條第3項規定, 在這種情形下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攝影師自然有交付底片供其利用之義義務, 否則即妨害出資人合法利用該攝影著作的權權限。 http://web.pu.edu.tw/~pu10410/ipr/case/photo.doc 推薦者: 棟樑Harry, 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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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試試擬個版權費使用規則,簽訂契約, 問題這樣搞買家要不要給你拍 |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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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人的經驗,所拍照片攝影師擁有智慧財產權,得擁有所有照片之使用權,但關係到肖像權或商品是客戶所有,因此這種照片在交付客戶,拿到錢後,都直接刪了,不留檔案,非屬人像或商品,則會留下來,可以另租他人使用. 照片是客戶花錢請攝影師拍的,例如依日計酬或專案給酬,雖無智慧財產權,但客戶卻擁有永久使用權,通常不會有再次使用還要付費的問題,也無關使用在何處. 若是客戶有照片需求,攝影師才去拍,事後客戶挑選需要的租用,那麼,下次若還要使用,就得再租一次,這種情形在教科書最常碰到,曾經某出版社要我去拍一個景,後來在4年內連續租用了該照片3次,使用在不同課本上.
推薦者: jenhoxen, tttt6782, 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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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0/02/25 21:20
依個人的經驗,所拍照片攝影師擁有智慧財產權,得擁有所有照片之使用權,但關係到肖像權或商品是客戶所有,因..(恕刪)
可否請問魯大,您的圖庫是如何收取費用,有分圖檔大小?不同用途?不同對象?費用為何?
增長一下見聞,謝謝
推薦者: 玉 |
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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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張單次使用 月曆、海報、看板等大圖------2500~6000元(10Mb以上) 書籍、雜誌、月刊等中圖------1500元(10Mb以下) 網頁----------------------500元(1Mb以下) 簡報、比稿、提案------------300元(1Mb以下) 大量或長期配合者另外議價 更大圖檔(接圖)另外議價 拍照出機費:6000元/天,車馬費另計(桃園,台北,宜蘭不計車馬費) 這是台灣全省跑透透的攝影臨時工工資,夠低價了吧!8年多來收入僅夠糊口而已,想養家,門都沒有. 僅供參考! 魯獅修改於2010年02月26日07:13 推薦者: tttt6782, JARED851116, 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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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沒有攝影師 只有攝影工啦!
推薦者: tttt6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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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這裏的沒有攝影師 只有攝影工 推薦者: jenhox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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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0/02/25 21:20
曾經某出版社要我去拍一個景,後來在4年內連續租用了該照片3次,使用在不同課本上...(恕刪)
通常只有公家單位會這麼老實....
推薦者: 玉 |
部落格(1) 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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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8) 論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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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只有公家單位會這麼老實" 向我租照片的出版社和廣告設計公司都是私人的,只有國立編譯館才是公家單位喔! 通常印書用的照片,應該沒有人敢盜用或使用未經授權的,如果使用未經授權照片被告發,那麼那本書就得下架,教科書的話,那就問題卡大了. 因此教科書的編輯使用插圖都會找認識的攝影人,避免租到版權有問題的照片,例如盜用別人的圖出租. 曾經碰到過很多次,出租的照片已經拿到稿費了,經過一段時間後,沒有來索取圖檔,又收到該照片的另一筆稿費,還來信說明是第幾次使用(價錢一樣)或用於封面(增加1倍稿費). 曾經碰到過租給某公家單位一張阿里山吉野櫻火車的照片,已經說好2000元租費,卻收到6000元稿費,後來經電話詢問,主辦的說,因該次向多位攝影師租了一些照片,有些攝影師開價5000元,有些開價3000元,後來就一律以3000元統一價格租用,後來我那張照片又被拿去作其它用途,因此就多給了一次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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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0/02/26 07:09
單張單次使用 月曆、海報、看板等大圖------2500~6000元(10Mb以上) 書籍、雜誌、月刊等中圖------1500元(..(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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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很多國家人民的收入遠低於魯大人拍照的收入,但他們不會喊錢少,而且他們很快樂,我想魯大人您老活到這把年紀了,應該懂這道理…金錢根本不是重點吧,不是嗎??
而且呢,您這市場根本很少人競爭,您該惜福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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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魯獅 發文時間: 2010/02/26 07:09
單張單次使用 月曆、海報、看板等大圖------2500~6000元(10Mb以上) 書籍、雜誌、月刊等中圖------1500元(..(恕刪)
謝謝魯大不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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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huhulin 發文時間: 2010/02/26 23:19
- 請在此輸入回應 - 世界很多國家人民的收入遠低於魯大人拍照的收入,但他們不會喊錢少,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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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宜這樣比較討論吧?
作為個人修養、自我安慰或許是好方法。但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社會環境、國民平均所得、平均消費水準皆有極大的差異;若是這樣比較,會失去實用的討論價值,變成像是【如何學會知足常樂】的討論。
就像在很多地區,人民是【不賺錢】的,全以採集、打獵、畜牧維生,收入是 0 元;那我們要說在台灣一個月賺個 新台幣 1000 元 是非常棒的事嗎?我想沒幾個人活得下去吧!
推薦者: jenhoxen |
部落格(22) 藝廊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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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並不適合衡量藝術,但那又要用什麼衡量呢? 假設, 創作攝影說商業攝影是庸俗和匠氣, 商業攝影說創作攝影是不食人間煙火, 這樣是吵不完的,個人有個人的角度和標準, 個人以為,追求更好的影像,才是攝影路上共同不變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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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商業行為的是Amateur(業餘),商業行為的是職業。 如果照片賣不出去說是不食人間煙火,我覺得是種自我感覺良好,自己爽。 賣得出去的就是好照片,最少別人願意用客觀的數字幫你打分數。
有人說紀實照片很難拍,它需要"事件"和內容,能不能賣錢。看看國外那些路透社、馬格蘭應該就知道能不能賣出去。
我相信東西好一定可以賣出去,只怕你不夠好和找到不會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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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文者: humhumhums 發文時間: 2010/02/28 10:18
..我相信東西好一定可以賣出去,只怕你不夠好和找到不會賣的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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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到日片 阿基里斯與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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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幫客戶拍攝商品後,把商品照片放在自己的網頁上展示,需要經過客戶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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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把我拍的客人相片放在店裏 就被爛水果報給報出來 連經紀公司都打來關心 最後......把那張相片寄去送給她 推薦者: 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