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 Chu & Digital Photo (朱健炫的數位攝影世界)- 手札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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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決定性瞬間」(朱健炫 著,轉載自「攝影天地」)   (點閱5819136)
器材分類:其它 / 其它 / 其它    日期:2013/8/7
最近用我的姓名在Google搜索引擎尋找,居然還可得到七百多條的結果!其中,大部分是我在『攝影天地』的一篇專欄長期連載文章『漫談寫實主義攝影學派』,一直被大量引用!

這裡頭,我發現對攝影理論有專研的朋友們最感興趣之事,是我綜合各家提出我對大師「卡提‧布列松 」( H. Cartie-Bresson, 1908-)所創見「決定性瞬間」(The Decisive Moment)的闡釋跟見解。

我常說:上(20)世紀國際攝影界有兩大創見,除了大師「卡提‧布列松 」( H. Cartier Bresson, 1908-)的「決定性瞬間」(The Decisive Moment)外,再就是大師「安瑟‧亞當斯」( Asel Adams)的「區域系統曝光」(Zone System)!這兩套理論不僅引起巨大的攝影革命思潮,其影響也至深至遠,直到今日依舊方興未艾!

這裡,我發現很多朋友在引用時常斷章取義,或轉載擷取不完全,以致我的原意全被扭曲!現擬就該連載中之【第三篇第一章方法論之一 ﹕談H.Cartier-Bresson的「決定性瞬間」】一文,轉PO於此以饗大家。也請同好們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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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寫實主義」之「方法論」

第一章 方法論之一 ﹕

談H.Cartier-Bresson的「決定性瞬間」

我們是恆變世界中的被動觀者,唯有的創造就在於那按快門的一百二十五分之一秒。

                                     —亨利‧卡帝‧布列松 H. Cartier-Bresson(l908~)

一、 剎那之間的永恆

     事實上,關鍵並不在於上述「一百二十五分之一秒」這個數字,真正最有價值且最具張力的、則應是在此「一百二十五分之一秒」間所顯示的內涵及意義,也即是整個事件發展過程中最令人「感動」的一剎那,這一刻在相機的快門速度上,也許是1/30秒、1/60秒、甚至短到1/1000秒或長至1秒,然而由於這個「瞬間」(moment)的攫捉,卻能使得作品的訴說力、詮釋力達到了最極限!

記得十七世紀時,法國—位主教Retz曾於其回億錄之文稿中,載述過一句話—

「天下之事莫不各有其決定性瞬間。」

          1952年,經典大師Henri CartierBresson出版了生平第一部專集,遂將上述句子用為其「自序」中之卷首語﹔更甚者是出版商在經得他同意之下,特把句中「決定性瞬間」(The Decisive Moment)一詞取做「書名」。從此,這個將「剎那」化為「永恆」的「金句」,竟為現代攝影之領域開闢了另—處空間,也創造了一個新的紀元!其影響所及,不僅成為攝影界討論的主要課題,甚至被攝影界奉為「天條」——永世遵行不逾!

          我們更相信,即令1950年代日本「土門拳」「木村伊兵衛」推動之「リアリルム」理論,當亦脫離不了其思想之燻冶!此乃本世紀攝影理念的一大突破!

          H.Cartier Bresson ,這位曾在納粹鐵蹄下從事過「地下工作」,也拍過「電影」(居然還是跟「純攝影派」大師Paul Strand學習)的「畫家」兼「攝影家」,自此之後,其大名竟成了「決定性瞬間」的「同義字」,兩者永遠連為一體而分不開。

          是以自本期開始,我們將正式進入「現代寫實主義攝影」一系列「方法」及「技巧」理論的領域﹔而更由於「決定性瞬間」是其「表現手法」上的思想主導,因此我們自然就從這一部分起頭。

二、 所謂「決定性瞬間」

          什麼是「決定性的瞬間」?

          無論是在H. Cartier-Bresson影集的「自序」中,或於他接受訪問的答話中,或在其他之論述裡,他對「決定性瞬間」所下的定義經常都是長篇大論。不過我們卻可以從下面他的幾段話內,釐清出一個輪廓來——

「在運動中的所有元素(elements)達到平衡時(in ba1ance),有一個『瞬間』﹔攝影家必須攫捉這一『瞬間』。」

「...相機就是『速描簿』...——它主宰著『問題』(question)和『決定』同時並生的『瞬間』。為了『賦予世界意義』(“give a meaning”to the wor1d),攝影者必須感覺自己與由『觀景窗』所『取景』者是息息相關的。這種態度需要專心、心志訓練、敏感性及『幾何感』(a sense of geometry)..」

「攝影的意義,即在同時和剎那之間(fraction of a second),去瞭解(recognlize)事件本身,以及賦予這個事件『意義』(give it meaning)之所有『視覺形式』的『嚴密組合』(the riogrous organization of visua11y perceived forms)…」

「它(指『決定性瞬間』)就像魚已上鉤,你必須小心地接近你的獵物並且在正確的時刻把它釣上來。」

         從上面的幾段論述,我們已不難了解H. CartierBresson整個意念之所在﹔而他這個意念,阮義忠在「當代攝影大師」書中(「雄獅美術」出版),替他整合並下了一個很好的定義。阮義忠認為﹕H.Cartier-Bresson 的「決定性瞬間」哲學,用最簡單的幾句話來解釋就是:

    「生活中發生的每一個事件裡,都有一個決定性的時刻,這個時刻來臨時,環境中的元素會排列成最具意義的幾何型態,而這個型態也最能顯示這樁事件的完整面貌,有時候,這種型態瞬間即逝。因此,當進行的事件中,所有元素都是平衡狀態時,攝影家必須抓住這一刻。」

          嚴格地說,此定義可謂十分週延﹔至少H. CartierBresson所欲闡釋的意念均已包容在內且異常明晰!再就上述林林總總的論點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事實,亦即H.CartierBresson反覆再三而想要表達的思想重心,依我看,其本質乃完全由下述三個「環節」構成﹕

1.「意義」─—即「內涵」之表達。

這是Bresson極端重視的。他在諸多談及「決定性瞬間」的論述或對話中,經常強調﹕它是使事件產生全新「意義」或賦予事件「意義」的時刻!

2.「空間」──即「構圖」之組成。

Bresson所說的「幾何感」「視覺形式」或「構成」(Orgnization),便是一種「空間」意識﹔亦即攝影的廣義「構圖」(Composition)。

3.「時間」——即「時機」之攫捉。

至於決定此「時機」之關鍵,端在前兩者均同時能展現其「最佳」狀態之時刻。

而在日本的 リアリルム 思潮中,其所論及之兩大口號 ——

「絕對非演出 絕對 スナープ

カメラとモチフの 直結」

它們對「意義」與「時機」之強調,其脫胎於「決定性瞬間」應無疑義?

   以下,擬就構成「決定性瞬間」的三個主要「環節」,做進一步的闡釋。

三、「意義」—─ 「決定性瞬間」的「內涵」

Bresson不止一次地說明「瞬間」取決於「賦予事件意義」的必要性﹔也即是「決定性瞬間」來臨時,「事件」本身——至少我覺得——必須恰好處在下述 兩種可能的狀況下﹕

1. 使「事件」產生新的「意義」。

2. 「事件」本身正闡述某種「意義」。

本質上,這裡所謂的「意義」,在「現代寫實主義攝影」的範疇內,則為「人文主義」之「至善」境界和「真實」「真相」「真理」之「至真」境界。

我們開宗明義就先以 圖 3-1-01 為例,這幀作品是H.CartierBresson 攝自印度非常有名的照片。雖然作品的「故事性」很強,事實上作品本身闡述的「意義」並未完整(這是「單作」常有的缺點!不曉得這群人在幹什麼?雖然「瞬間」是抓到了!),然而就在此一拍攝瞬間,卻賦予了「事件」一個新的「意義」。我們可以由「人文主義」的立場來聯想一切,更因為拍出這「真實」的—刻,促使我們有追尋「真相」及「真理」的衝動,而它正補足了「事件」本身闡述「意義」不全的缺憾。圖 3-1-02 的道理也一樣,這就是1.的狀況——種屬「問接」表達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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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01 這幀作品是H.Cartier—Bresson 攝自印度;事實上作品本身闡述的「意義」並未完整(這是「單作」常有的缺點!),不曉得這群人在幹什麼?然而我們若由「人文主義」的立場來聯想一切,這瞬間卻賦予了「事件」一個新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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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02 作品所攫捉的「瞬間」,只是很單純一個老人默然的表情。「事件」本身闡述的「意義」並不足,可是整幀作品的「內涵」由於透過間接的表達,遂產生了新的「意義」。--1955, H. Cartier-Bresson 攝。

再就 圖 3-1-03 為例,作品本身直接了當地說明了某種「意義」——飢民,待援!亦即「事件」自已正赤裸地展諸「人文主義」訴求並顯示「事實」的爆發力!這就是2.的狀況——一種屬「直接」表達之「內涵」。而馬車巨輪經過之「瞬間」的補捉,另又賦予了新的「意義」。如是種種,不必筆者多費口舌,大家當了然於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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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03 作品本身就在述說一個故事,直接告訴你「事件」的「意義」;但馬車的出現,卻又間接暗示了一種新的「意義」。一幀「決定性瞬間」的佳作,便是如此產生的。-- 1947年,H. Cartier Bresson 攝。

是以「意義」對Bresson 來說,他是十分重視的,他說過:

「攝影不是一種宣傳手段,但它是將你的感覺高聲喊出來的一種方式,其差別恰似宣傳小冊子和小說,小說必須經過每一束神經,經過想像,這比你只看過一下便甩掉的小冊子要有力得多了!」

此正足以說「形式美」(「裝飾藝術」)與「表現美」( 表現藝術」)間之差異。「內涵」對「藝術」本身言,是「必要條件」也是「 充分條件」應為不爭之事實。

四、「空間」—─ 「決定性瞬間」的「構圖」

          當Bresson,述論﹕「在運動中的所有元素都達到平衡時......」,事實上他真正之意思應是「元素們」均「各適其所」的剎那,他的所謂「視覺形式」「嚴密組合」「幾何感」,無疑指的就是這種「各得其所」之「空間」構成意念,也即是「構圖」。

他曾在一次接受訪問中說過﹕

「我最大的樂趣是「幾何美」,也就是「結構美」。...讓每一件東西「各得其所」是一種感官上的樂趣,同時也是一種心智上的樂趣。這是對你眼前的秩序之一種認知。」

然而在「構圖」之組合上,他不贊同違反自然、真實的方式,他認為﹕

「...我時常看見攝影家刻意去經營某個場面的怪異和樸拙,認為這就是「詩意」,錯啦!「詩意」是兩個因素之間突然起衝突的火花。但是它難得降臨,也無處追尋...」

          也就是因為它難得降臨,是以攝影家的任務即在於捕捉其降臨之「瞬間」。而此「瞬間」降臨時的所謂「構圖」,依舊是承「美學」的原理而來。它含括—─ 「形而上」哲學體系中,「觀念」學派有關「美之規律」的「形式」理論。如﹕繁覆、統一、對稱、均衡、比例、漸層、秩序...等。

以及「心理學」體系中,「實驗心理」學派對「形」(平面如點、線、面及空間立體造形)和「色彩學」的理論。像﹕斜線、三角形、S...等幾何構圖,及色相、色調...等。

         以上這兩部分,談論、研究的前輩巳經很多,在此不擬贅言。下面先舉兩個例子。

          我們看 圖 3-1-04 ﹔透視圖般的縱深感,人物的位置,螺旋線條引導視線至腳踏車的佈局﹔還有 圖 3-1-05 ﹔兩個主體的對稱呼應,附體(狗)位置與主體所組織之△構圖、狗與兩主人間形成之視線統一。在在合乎構圖原理,此即是「空間」「意義」、「時間」合而為一之兩個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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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04 這幀作品顯示了「構圖」在「決定性時刻」的重要性。「空間」、「時間」合而為一,並賦於作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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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05 兩個主體的對稱呼應,附體(狗)位置與主體所組織之△構圖、狗與兩主人間形成之視線統一。

當然,在「構圖」上,Bresson 不時強調要用「頭」(head)、用「眼」(eye)和用「心」(heart)﹔但最重要的卻是他「等」的哲學。不過這部分我們擬挪後於談論「速寫」(Snap-shot)時再剖析,此處暫略。

只是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應該建立﹕即「決定性瞬間」之「構圖」,必須與「賦予事件意義」同時存在方得以成立。否則便純然流為平凡之紀念照或單調之「形式」美而巳。誠如Ernst Hass1921~)所言﹕

「每一個情景都有最適合自身「形式」的一刻,也有最適合自身「內容」的一刻,把這兩個時刻儘量拉近,使它成為一個時刻,就是Bresson立意尋找之所謂「決定性瞬間」的方向,這樣創作出來的構圖,就不會顯得賣弄構圖、或太過平面。它們大抵可以稱作「不完美的完美」。」

是以,忽視了「形式」與「內容」之並存,以及「意義」強於「空間」之重要性,則便非「決定性瞬問」所要之「構圖」了!

五、 「時間」-- 「決定性瞬間」的「時機」

「時機」(the chance)對「瞬間」而言,乃是確立其成為「決定性」之最大要素

          我們常常用「最高級」來形容「事件」的某—「重要」時刻。像——

最可愛的一瞥。

最震憾人心的剎那。

最感人的一刻,最悲慘的一幕。

............

亦即「事件」在進行當中,必有其展現某種「意義」的一個「最關鍵」、「最高潮」或「最爆發性」之「瞬間」。這就是「最決定性」的,也是「最佳之時機」。

          然而,對「關鍵」「高潮」「爆發性」三個字眼講,看似意義一樣,其實之間差異極大,且亦分別處在三種不同的「決定性瞬間」

1. 先就「關鍵點」言——

          一個「事件」進行時,可能會也可能不會產生「高潮」(如圖 3-1-6, 7)﹔但無論其結果如何,在「事件」的某一點上,必有一個「關鍵性之時刻」。此「時刻」雖非「事件」發展的最高點,但卻是影響而後「事件」演變之樞紐。這便是「關鍵點」。圖3-1-08即為一個只有「關鍵點」而無「高潮點」的典型例子。

3-01-06 3-01-07

圖3-1-06 圖3-1-07

2. 次就「高潮點」言──

          當「事件」通過「關鍵點」後,其「緊張度」開始提昇,—直昇至最高峰之「高潮點」後才逐漸緩和或急速下降,此點即為「事件」發展上的「最高潮時刻」。圖3-1-07的拋物線圖形便是極佳之說明﹔而圖3-1-09之作品則可能是屬「關鑼點」(如果他隨後舉起麵包猛啃的話),也可能是「高潮點」(如果他沖好水轉頭就走),但均係「決定性之瞬間」毫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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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3-1-09 「沖洗麵包的老人」,假若他把麵包沖洗好掉頭就走,這便是一幀典型的「高潮點」照片,在「事件」中這是「最高潮時刻」。但萬一他隨後「當場」拿起猛啃,狀及精彩,這便屬「關鍵性時刻」了!一幀很棒的[『決定性瞬間』佳作。--1938, R. Vishniac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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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10

3. 再就「爆發點」言──

         有些「事件」之發展並不是產生一次「高潮點」,或許一次、二次甚至多次,致使整個「事件」所累積之「緊張度」愈形強烈﹔而當此種力量膨脹至「臨界點」時,便激起極大之爆發力,此即「爆發性時刻」(如圖3-1-10

          圖3-1-1114是一套「火災」的系列組合作品,也即是Bresson 口中之「照片故事」(Picture Story)﹔從中我們更容易了解三者間之相異點,以及共同點(都是「決定性之瞬間」)!供做參考。本「系列組合」作品曾獲「普立茲獎」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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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11 雲梯靠近,救援開始了。這是「關鍵點」(開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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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12 救火員之手碰觸到雲梯,救援算是成功。如果後續沒有狀況,這是「事件」的「高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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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13 霎那間,太平梯突然斷裂。圖3-1-12遂成了第一「高潮點」,而此處成了第二「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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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14 下墜的瞬間,「事件」的緊張度已經累積到最高點,這是「爆發性的時刻」,然後............!--Stanley Forman 攝

          當然,此處亦牽涉到「系列組合照片」(台灣稱做「連作」)有關「起、承、轉、合」的觀念﹔爾後我們將有專章討論這部分之理論與實務,在此暫不浪費筆墨。

          繼之,所謂「決定性瞬間」。以最簡明的口語說,便是﹕

        「當事件」進行時,恰好有一個「瞬間」,這時「空間」中的所有「元素」(即人、地、物)均「各得其所」,並同時展現出特定「內涵」及「意義」。這個剎那,就是「決定性瞬間」。」

此處,僅以Bresson之—段話做為句號:

「『最後』,就我個人言 ——這全然是我個人的感覺——我認為拍照是一種享受。實實在在?它是說﹕『對!對!對!』的一種方式。就好像J. Joyce 小說中的Ulysses的最後三個字一樣,就是『對!對!對!』 因為它是一瞬間,是一剎那,是一種存在,它就是在『那兒』。說:『對!』是無比的享受﹔即使它是你痛恨的事物。『對!』就是一項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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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列表 ( 2 )
uffo 留言於2013/8/8 上午 09:05:52  

kenchu181 留言於2013/10/30 上午 05:44:41  
謝謝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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