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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服務學習、志願服務」LOGO創意設計競賽辦法
				
		 
				一、主旨:為提倡本校學生「服務學習、志願服務」風氣,以培養正確的服務價值觀與關懷社會的人生觀,落實「
				全人教育
				」
				,藉
				舉辦LOGO創意設計競賽,擴大宣教與參予,並營造優質服務的校園文化。
		 
				二、主辦單位:學生會 。
		 
				
						    
				
				協辦單位:學務處課指組、軍訓室。
		 
				三、收件時間:97年2月25日起至97年3月19日(星期三)17:00前止,
				
						繳至
				
				
						軍訓室
				
				。
		 
				四、學生網站票選時間:97年3月24日至97年4月6日。
		 
				五、實施方式:
		 
				(一)
				一律使用
				
						A4
				
				
						紙張設計並說明logo含義
				
				,顏色及直、橫式不拘;凡未依規定格式製作者,拒絕收件,另繳件時請同時
				
						檢附【BMP】格式影像檔(以光碟繳交)。
				
		 
				(二)
				參賽作品請依附件格式(如附表)填寫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三)
				評分標準:主題內容佔50%、創意25%、色彩25%
				
						
								
								
						
				
		 
				六、比賽評比:參與競賽設計logo將登載於本校網站供全校師生票選,票選結果佔總成績
		 
				
						             50
				%,另50%由全校行政主管投票評比。
		 
				七、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頒發禮券6000元、獎狀乙只。
		 
				(二)第二名:頒發禮券3000元、獎狀乙只。
		 
				(三)第三名:頒發禮券1000元、獎狀乙只。
		 
				(四)佳  作:四名頒發獎狀乙只。
		 
				
						    
				
				以上得獎作品於97年4月9日(星期三)公告於學務處軍訓室公佈欄並擇公開集會時頒獎。
		 
				八、一般事項
		 
				(一)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或侵犯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糾紛悉由當事人負全責,並取消送審資格。
		 
				(二)
				經獲選之作品,學校有權修改及永久免償使用。
		 
				(三)參選作品不再退還。
		 
				(四)參選作品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等。
		 
				
						    1.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者。
		 
				
						    2.
				作品曾參加公開競賽中已得獎者。
		 
				
						 
						   3.
				不符合參選資格者。
		 
				
						    4.
				有違反善良風俗及相關法令者。
		 
				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補充修訂
				公告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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