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高樓不可行? 消防雲梯不夠高. 增加救火的難度. 有一篇相關資料.轉貼分享. [香港史上最慘火災.與倫敦72死高樓大火相似 專家指3因素釀噩夢]. 香港位於大埔有31層樓的宏福苑大廈26日晚間發生火災,是香港至今最嚴重的火災。紐約時報報導,宏福苑大廈火勢沿外牆快速向上蔓延的方式,與2017年造成72死的倫敦格蘭菲塔大火高度相似。 格蘭菲塔位於倫敦西部,是一棟集合住宅,24層共127戶、約600名住戶。2017年6月14日凌晨1時,大樓發生大火;由於在翻修時大量使用易燃鋁板作為外牆隔熱層,火勢沿外牆迅速向上蔓延,整整延燒兩天才被完全撲滅。 美國消防公司總經理巴奈特指出,大樓外圍的竹棚棚架本身即具可燃性,外層多覆蓋布料或塑膠材料,容易助燃,使火勢跨越防火區隔向上蔓延,形成難以控制的外牆火勢,「這點與格蘭菲塔大火高度相似」。 除了外牆結構助長火勢外,高樓本身的滅火限制也大幅增加救援難度。 如果火勢位於消防車水柱無法觸及的高度,就只能從建物內部滅火。」 消防雲梯僅能升至起火大樓高度的一半,迫使消防隊員必須進入樓內救援。 還有宏福苑掉落的燃燒碎片引燃其他樓層甚至鄰近建物,呈現「骨牌效應」。 [以上資料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