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1年5月23日23:30分左右,在林森南路上搭計程車,坐到新北巿新店寶橋路與德正街路口下車,下車時分心遺留相機包,相機包內容物,Canon 5D3相機1台(機號:028021003614)、Canon580EXII閃光燈1支(機號:743513),CanonEF_70~200mm f/2.8L USM鏡頭1顆(編號:00301091),另一棵Canon24~105mm編號不祥鏡頭,以上遺失物品已跟警察機關報案了,煩請各位網路好友協助尋找並且留意小心買到來路不明物品觸法,如提供消息找到必感恩答謝~0939-915-753鄭先生啟...煩請各位善心人士,踴躍分享傳閱!感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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